化学战

使用化学武器杀伤人畜,毁坏作物、森林的作战。它通过毒剂的多种中毒途径及在一定的染毒空间和毒害时间内所产生的战斗效应,杀伤、疲惫和迟滞对方军队,以达到预定的军事目的。化学战受天候、地形的影响较大。它只对缺少防护装备,防护组织不健全,措施不严密,训练素质差的军队产生重大杀伤作用。

简史

在战争中使用毒物,古代就有。公元前5世纪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人曾使用硫磺燃烧产生有毒的烟,使对方人员窒息。公元7世纪,拜占廷帝国军队将沥青和硫磺等易燃物放在金属罐中,点燃后投向伊斯兰教军队的阵地。19世纪中叶,有人将人工合成的有毒物质装填在弹丸内小量使用。到19世纪末,欧洲一些国家已能由工业生产剧毒物质,使毒物大量用于战争成为可能,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1899年海牙会议第二宣言提出,“禁止使用以散布窒息性和有毒气体为唯一目的的抛射物”。1907年第二次海牙会议,在《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附件中,再次规定:“除各专约规定禁止者以外,特别禁止:甲、使用毒物或放毒武器”。

化学战是帝国主义战争的产物。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德军于1915年4月22日在比利时伊珀尔战线前沿6公里正面上,预先布设约6000具装有氯气的吹放钢瓶,利用有利的气象条件,向英法联军阵地吹放。由于对方毫无戒备,约15000人中毒,其中近5000人死亡,阵地被突破8~9公里,开了化学战的先例。此后,英、法等国军队相继使用化学武器。防护措施也在对抗中发展,先后出现了防毒面具及化学侦察器材。于是使用仅能通过呼吸道引起中毒的氯气、光气等对军队作战行动已无重大影响。1917年7月德军又在伊珀尔地区,向英军使用了具有糜烂作用的芥子气炮弹,10天内共发射约100万发,造成对方重大伤亡。整个大战期间,交战国共生产毒剂约15万吨,其中大部分用于战场,因中毒而伤亡的总人数达100余万。 化学战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一种重要作战手段。战后,许多国家积极研制新毒剂,扩大毒剂的生产能力,改进使用方法。化学战再次受到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重新提出有关国际禁用问题。1925年6月17日,在日内瓦签署的关于《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窒息性的有毒或类似的气体、液体、固体物质以及细菌战剂。但是,奉行侵略政策的帝国主义国家,从未遵守过协议。

1935年末到1936年初,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用飞机布洒芥子气,给阿军民造成重大伤亡。

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上,法西斯德国准备了大量毒剂,包括新型神经性毒剂,主要由于苏、美、英等国在化学攻击和化学防护方面已有准备而未在战场上使用。1937~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曾多次使用毒剂。如1941年10月8日,日军在湖北宜昌大量使用芥子气,中国军队约1600余人中毒,其中死亡600余人。1942年5月28日,在河北省定县北坦村,日军使用毒剂毒杀转入地道坚持抗战的军民800余人。 据当时中国政府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7月至1942年5月间,日军共用毒1000余次,用毒地区遍及13个省,近4万人受害。日军的严重罪行,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军在侵略朝鲜、越南的战争中,也使用过化学武器。尤其在侵越战争中,美军大量使用毒剂和植物杀伤剂,使越南南方广大地区的人畜中毒,森林资源和农作物被毁坏。这种在对方战略后方大量使用植物杀伤剂及固态刺激剂的做法,成为美军的一种战略性作战手段。

化学战实施的方法

一些外国军队在进行化学战时,通常的做法是:隐蔽集中地实施突然袭击;为增大化学袭击效果,重视与常规武器、核武器结合使用。通常根据战略任务和战役战术目的、目标性质,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袭击兵器和方法。例如,为杀伤有生力量,集中地面和空中的主要兵器,用大量速杀性毒剂在极短的时间(如9~15秒)内袭击目标区,立即造成战斗浓度,以使对方来不及采取防护措施;为疲惫对方军队,干扰其作战行动,在用高爆弹袭击时,掺杂少量毒剂弹,或对目标定时进行化学袭击,使毒剂在目标区长时间保持一定浓度,迫使对方持续穿戴防护器材,消耗体力,影响其作战指挥和军队行动;为限制对方军队机动,瘫痪其后方工作,或为了保障己方军队翼侧和接合部,掩护撤出战斗等,常用持久性毒剂在预定地域造成地面染毒或设置工程化学障碍物

对化学袭击的防护

军队通常采取的措施是:通过侦察,及早发现对方的用毒企图,做好防护准备,并积极运用一切手段,摧毁其用毒兵器;当发现化学袭击征候时,做好报知工作;当遭受化学袭击时,立即使用个人防护器材和工事防化设施进行严密防护;遭到袭击后,立即对中毒人员进行急救和消毒处理,尽快消除后果,保障作战任务的胜利完成。军队只要采取积极摧毁和严密防护相结合的各种措施,充分发动群众,是可以把化学战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的。

反对化学战的斗争

随着毒剂、化学武器的不断发展,在现代战争中反对使用毒剂越来越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研制新毒剂与贮存化学武器已成为当前帝国主义国家军备竞赛的重要内容之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多次谴责它们在侵略战争中使用毒剂。无数严峻的事实告诫人们,新的化学战的危险是存在的。中华民国政府于1929年8月7日宣布承认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1952年7月13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该议定书是有利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巩固,并且是符合于人道主义原则的,兹特决定:予以承认,并在各国对于该议定书互相遵守的原则下,予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反对化学战,一贯恪守国际间关于禁止使用毒剂的条约,主张全面禁止与彻底销毁化学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