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190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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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 原名任培国。1904年4月30日生于湖南省湘阴县唐家桥新屋里(今属汨罗县)。在长沙长郡中学读书时,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920年秋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春赴苏联莫斯科,入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22年1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秋回国。1925年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先后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部长、代理总书记、总书记。1927年4月当选为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6月在中共中央举行的扩大会议上,坚决反对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主张。 8月参加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被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后即代表中共中央去长沙指导中共湖南省委执行原定长沙暴动计划。经深入调查,向中央写了关于湘东暴动经过及今后工作计划的报告,提出此时举行长沙暴动必遭失败,应继续在湘西、湘南发展农民斗争,组织带游击性的农民军,以鼓起广大农民群众夺取土地和政权的暴动。1928年初到上海中共中央工作。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期间,他与李维汉奉命留守中央。 7月当选为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10月在安徽巡视工作时被国民党当局逮捕。1929年3月经营救出狱后,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务委员。同年11月于上海再次被捕,在狱中坚贞不屈。获释后于1930年春到武汉,任中共长江局委员兼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武汉市委书记。1931年1 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后被派往中央苏区,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同年1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1933年5月调任中共湘赣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 6军团。在领导军民反“围剿”中,主张寻找有利战机在运动中歼灭敌人,指导军团主力取得沙市伏击战的胜利。1934年7月任中共中央代表、第6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与萧克、王震奉命率部西征。曾主持召开军团政治工作会议,领导整顿部队,选调地方干部组成随军工作团,部署湘赣边游击战争,并对西征作了缜密安排。8月率部突破敌人战役包围,抢渡湘江,转战黔东,于10月在川黔边界木黄、石梁、南腰界一带与贺龙率领的第3军会合。第3军恢复第2军团番号后,任政治委员,领导加强第2军团党的建设,选拔干部充实军团各级政治机关,并为增强2、6军团的团结作了大量工作。随后,与贺龙统一指挥两军团开展湘西攻势,策应第一方面军主力长征,创建了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任中共湘鄂川黔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领导军民开展反“围剿”斗争,并及时总结了反“围剿”作战经验。1935年11月,与贺龙指挥两军团主力从湖南桑植开始长征。途中,重视扩大红军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6年7月所部到达西康甘孜与第四方面军会合后,任第二方面军政治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他坚决抵制张国焘的分裂活动,耐心细致地做干部的思想工作,建议中共中央召开会议正确解决党内矛盾,推动二、四方面军共同北上与第一方面军会师,维护中共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红军的团结。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委员,参与指挥山城堡战役。12月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委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八路军政治部主任。随即同朱德等率八路军总部开赴山西抗日前线。1937年10月任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鉴于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政治工作有所削弱的情况,同朱德、彭德怀向中共中央建议继承红军传统,健全部队政治机关,公开执行党代表制度,领导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1938年春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1940年3月回到延安,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翌年9月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以后的几年中,他参与中共中央许多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1943年3月,与毛泽东、刘少奇同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翌年参加了中共中央六届七中全会,是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准备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日常的组织工作,参加决议草案的起草和修改。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解放战争时期,长期带病坚持工作。1947年3月中共中央撤出延安后,同毛泽东、周恩来一起转战陕北,并任中央直属支队司令员。1949年4月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并被推选为青年团名誉主席。1950年10月27日病逝于北京。主要著述收入《任弼时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