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189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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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教育家。号鹤鸣,湖南零陵人。

生平和著作

李达早年留学日本。在国内出版了《唯物史观解说》、《马克思经济学说》、《社会问题总览》等译著,比较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1920年回国与陈独秀(1880~1942)等人共同发起建立中国共产党,主编《共产党》月刊。次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央宣传主任。后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主编《新时代》杂志。北伐战争时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长期在白区任大学教授,宣传马克思主义,撰写和翻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湖南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被推选为中国哲学会会长,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李达的经济学著作有《中国产业革命概观》(1929)、《中国现代经济史之序幕》(1935)、《中国现代经济史概观》(1935)、《经济学大纲》(1935)、《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1941)、《货币学概论》(1948)等。

探索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

李达在《经济学大纲》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K.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论体系,并提出研究经济学“是为了求得社会的实践指导原理”。他努力探索中国经济的规律,强调只有“就中国经济发展的倾向作正确的分析,才能了解革命的理论,树立建设的计划”(《中国产业革命概观》)。

李达主张研究广义政治经济学。他认为只有暴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法则,才能从事于飞跃到未来社会的实践;只有知道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才能使担负改造经济形态使命的人得到行动的指导;为要全面理解世界经济的各种形相,必须研究前资本主义的诸经济形态,因为在现代世界中那些经济形态不仅存在于后进国,而且还作为遗物杂存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以至社会主义经济初期时代;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经济学研究者,为了获得改造中国的理论指导,“就必须把捉住一般根本路程上的经济的进化之客观的法则,同时具体的考察中国经济的特殊的发展法则,以期建立普遍与特殊之统一的理论”(《经济学大纲》)。他批评了当时中国的经济学者只专门研究外国经济,却忽视了中国经济,认为这是一个严重错误。

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经济建设的研究

早在1923年,李达在《马克思学说与中国》等文中,已提出用马克思学说改造中国社会。他分析了中国经济的演变过程,并指出中国自周秦至清朝末年是封建专制下的农业经济,鸦片战争后成为半殖民地,从经济上为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作了论证。其后,他把西欧和中国的封建社会作了比较研究,认为中国封建的土地关系,与欧洲封建的土地关系不同。中国自秦以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分封领主的土地大量转入民间地主手中,无数民间地主分布于全国,成为国王强有力的台柱。这种封建土地关系与宗法遗制下聚族而居的村落公社结合在一起,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中国封建经济的这些特点,是中国社会长期停顿于封建阶段的重要原因。他还详细系统地考察了中国近代经济演变的三个互相交错的过程,即帝国主义的侵略过程,封建农业的瓦解和挣扎过程,民族资本主义的形成和萎缩过程。他指出:“中国社会的新生产力,早已受着国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限制,而绝少发展的余地,何况还有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来障碍它的发达呢”,“要发展中国产业,必须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树立民众的政权,发展国家资本,解决土地问题”(《中国产业革命概观》)。

李达早年认为中国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应根据马克思学说的原则和中国的产业状况及文化程度来确定经济及其他政策,实行大产业、交通运输、银行和对外贸易国有,平均地权,有条件地输入外资,不工作者不得食等政策。李达晚年虽然较少专门研究经济问题,但仍依据国内外的实践,提出一些值得注意的观点。他强调社会主义阶段要集中力量高速发展生产力,并改变了自己过去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非商品生产计划经济的观点,提出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展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不但不会取消,而且要继续发展”,即使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实现以后,在相当时间还是存在,并批判了那种取消按劳分配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