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成本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从事某项经济活动而必须放弃的其他活动的价值。亦称择一成本。例如,建造一艘轮船所用的钢板的机会成本等于因钢板用于造船而少生产的汽车或其他产品的价值。

机会成本与会计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会计成本是指实际支付的货币成本。机会成本可能等于会计成本,也可能不等于会计成本。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机会成本等于会计成本;在商品(或生产要素)供应不足、实行配给的条件下,机会成本高于会计成本;在商品积压或要素闲置的条件下,机会成本低于会计成本,甚至为零。通常,在机会成本与会计成本不等的情况下,更多的是在机会成本高于会计成本的情况下,使用机会成本的概念。

机会成本的概念是19世纪资产阶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提出来的,后来与影子价格的概念一起,广泛地应用于费用效益分析中。

使用机会成本的概念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从社会观点看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某项经济活动的代价,从而促使人们比较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资源。但是,机会成本的概念没有说明成本或费用的本质是什么,而且由于被放弃的活动可以是多种的,确定机会成本时往往有主观任意性,容易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