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

一种通过组织管理者共同参与制定和实现目标的管理方式。1954年美国学者P.德鲁克在《管理实践》一书中第一次提出目标管理的概念和方法。通常指一个组织的上下级管理者共同确定组织目标,或将组织的目的和任务转化为组织目标,将这些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管理者的责任范围之内,并利用这些目标指导组织活动和评价每一个管理者的贡献。德鲁克的目标管理是为改善企业在竞争中软弱无力状态所实施的一项措施,旨在通过权力下放和自我控制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后目标管理又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补充和发展,从70年代初开始,目标管理广泛运用于政府行政中。如1975年美国联邦政府为促使组织分散化和下属参与决策,要求各级机构在制订预算中实行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的过程:

(1)确立组织活动的总目标,再将总目标分解成子目标,为整个组织活动提供上下一致的目标,并为所有组织成员提供一种自我控制和参与管理的依据。目标的确立与分解需要预测实现目标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以及组织内部的发展变化状况,并对一定时期内实现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作出预算。

(2)组织活动可用目标加以控制。确立目标意味着确立工作目标,以目标的要求检查衡量活动的过程,不断指出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使组织活动能按计划进行。

(3)组织活动结果的评价标准为目标实现程度,而且评价的内容包括:所有组织成员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组织实现目标的全过程和目标本身。

目标管理通过把组织目标分解到个人,并确定个人的职责权限,使组织成员得以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确立目标,也使组织成员的共同意识增强,并使整个活动过程具有整体性和严密性。目标管理运用于行政组织时间不长,实践表明它是一种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