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流通

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交换的总和,包括生产资料的流通和消费资料的流通。它是联结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的消费的中间环节,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经济联系的纽带。

商品流通的结构

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反映着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通过市场商品买卖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关系。主要包括:

(1)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是这种交换关系的基础。由于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体集中在城市,主要从事工业生产,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主体则分散在农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这种市场商品交换便形成了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体现着以两种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集团,即工人和农民之间互相交换其活动的互助合作关系。

(2)全民所有制企业相互之间的交换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的性质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地位,是这种交换关系的基础。它不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交换,而是全民所有制内部各构成部分之间的交换。产品经过交换,所有权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这种交换沟通了国民经济不同部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反映出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各企业之间根本利益一致、局部利益有区别的联合劳动者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

(3)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集体企业所有,是这种商品交换的基础。通过这种商品交换,社会分工不同的城乡集体企业,互相取得对方的产品以满足再生产的需要。这种交换反映了不同集体企业的联合劳动者互相交换其活动的互助合作关系。

(4)国家职工向全民所有制企业购买消费品的商品交换关系。国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用货币形式对职工发放工资和奖金,是这种交换的基础。国家职工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这种买卖,也必须遵循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各类商品的价格也要以价值为基础。经过交换,商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了职工手里,成为职工的个人财产。从这些方面看,它具有商品流通的基本特征。但是,职工的劳动力不是商品,在这种商品流通中,职工方面是有买无卖,国家方面是有卖无买。从这一角度看,这又是一种和一般商品交换有所不同的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关系。

集市贸易上的商品交换,是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补充形式,这种商品交换所体现的,是集体企业、合作社社员、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个体劳动者以及城镇居民之间的交换关系。城乡合作经济、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个体手工业和其他个体经济的存在,是这种商品交换关系的主要基础。集市贸易是受社会主义国家管理、有全民所有制商业参加调节和领导的一种自由市场,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见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的组成部分。加入集市贸易商品交换的各种产品,虽然并不都是来自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但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上都同样是商品。个体的和其他非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生产的商品,它们的流通对于促进农副业和乡镇工业生产的发展,增加社员收入,增加对城镇居民农副产品的供应,都是不可缺少的。

商品流通的特点

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具有如下的特点:

(1)它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流通,反映着社会主义联合劳动者相互交换其活动的互助关系。

(2)它以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因此,除了受价值规律的调节外,还受社会主义其他经济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支配。社会主义商品交换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和丰富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3)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具有计划性。它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有计划进行的条件。在中国,除了对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生产资料,一般采取国家计划调拨的形式而外,对其他大量的生产资料的流通,要通过指导性计划来加以调节。消费资料的流通,也是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进行的。在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中,价格的制订和调整是有计划地进行的。价值规律对商品流通的调节作用,主要是以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利用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对那些产值小、品种多、供应和需要的时间性和地域性很强的小商品,一部分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则听任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允许价格随供需的变化而自由涨跌。

(4)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范围不象资本主义条件下那样包罗一切。除了人的劳动力已不是商品外,属于全民所有的天然资源以及土地、铁路、矿山、银行等,也都不再是买卖的对象而退出商品流通范围。

商品流通的作用

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起着巨大的作用,主要是:

(1)生产决定交换,但交换也反过来影响生产。社会主义企业只有借助于商品流通才能取得必要的生产资料和销售自己的产品。市场开拓得越广阔,商品流通组织得越好,就能加快生产发展,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反之,就会造成停工待料和产品积压,严重影响生产发展。

(2)流通作为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对于促进消费的增长,保证人民生活的改善有重大作用。它处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中介地位,以从事商品流通为专门职责的社会主义商业,其任务不仅是把各类商品及时地供应给消费者,而且还要经常地和及时地向生产部门提供市场信息,反映消费者的要求,使生产部门能按照社会需要灵活地组织生产与经营,保证城乡劳动者满意地购买到各种生存资料、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

(3)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作为联结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纽带,可以加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经济联系,有利于巩固工农联盟。

为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积极作用,必须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适应于经济条件的变化,不断改革和完善商品流通体制,打破地区封锁,克服城乡堵塞,增加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以形成畅通发达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网络,扩大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此外,还要加强市场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提倡文明经商,改善服务态度,同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和不关心国家利益、不关心群众生活的官商作风,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开展坚持不懈的斗争。

参考书目
  1. 列宁: 《论黄金在目前和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2. 陈云:《做好商业工作》,《陈云文选 (一九五六──一九八五)》,人民出版社,北京,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