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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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理解。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内容如下:

单位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形成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主旨

本条是关于会计资料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一、会计资料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统称。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评价经营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如何生成和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关系到会计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因此,要求会计资料必须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假充真。这就需要会计资料的编制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规范,对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管理会计档案等都要照章办事,符合规定,依据的就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一)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二)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三)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四)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满足时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等。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五)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六)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三、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四、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所有者;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一)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是通过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三个要素来反映的。资产反映了企业现有的资源及其规模;负债反映了企业现有的各种借款、债务和义务,也可理解为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反映了净资产的大小,也可以理解为总资产中有多少是属于投资者的。这三个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集中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以对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结构、负债规模和结构、所有者权益的组成内容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周转速度作出大致的判断。因此,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债权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将本应列作费用的巨额支出长期作为资产挂账,还有的企业将本已失去效益的设备仍按其历史成本挂在账上,这些做法一方面夸大了资产,另一方面也虚增了利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果企业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将会导致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

(二)收入是确定企业经营成果的第一项要素。企业取得营业收入是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最终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能否得到社会承认的重要标志。收入与利润是直接相关的,它是决定利润大小的重要因素。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对企业收入情况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来判断企业的利润点是否正常,并对企业长远盈利能力作出评价。在实际工作中,收入确认是问题最多的领域,已发生的许多案例,都与这个问题有关。有的企业没有按照收入确认标准确认收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常见的收入操纵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提前确认收入,其目的是为了粉饰企业的经营成果,提供虚假的财务指标。另一种是推迟确认收入,即将本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故意延迟到以后会计期间确认。无论是提前确认收入,还是推迟确认收入,均会导致利润表中的收入数据不准,提供给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有关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就是不准确的,使用者据此作出决策,就可能造成损失。

(三)与收入相对应的是费用、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企业的费用、成本主要反映资源的耗费情况。通过对企业费用项目的分析,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对企业费用的发生情况、主要用途、费用规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通过对成本的分析,可以对企业产品成本水平有所了解,与销售价格相对比,还可以分析产品的盈利情况。可见,费用、成本信息和收入信息一样,对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中,有的企业操纵费用、成本,将费用作为资产挂账,导致当期费用低估、资产价值高估,误导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的企业将资产列作费用,导致当期费用高估、资产价值低估,既歪曲了利润数据,更不利于资产管理。这些做法,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必须加以纠正。

(四)收入 、费用确定以后,就可以据以计算利润。利润的计算是会计资料(会计信息)使用者最为关心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只有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才能为国家积累资金,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利润水平不但反映了企业的盈利水平,而且反映了企业对整个社会的贡献。企业取得的利润,应当按规定进行分配。利润的分配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而且还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地发展。可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计算利润取决于收入的确认和费用、成本的确认。只要收入数据和费用成本数据真实准确,计算出来的利润就是真实可靠的。

五、行政事业单位同样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会计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各项会计要素并进行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与企业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因此,其会计要素的名称、含义等也与企业会计不尽相同。如资产,虽然也称“资产”,但与企业会计“资产”概念比,行政单位指的是“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事业单位指的是“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差额不具有经营成果的性质,只表示收入在使用以后的剩余,所以不设“利润”要素。同时,行政事业单位的出资人不要求投资回报和回收,其所投入的资金不具有权益的性质,但要按规定用途使用,所以不设“所有者权益”要素,而设“净资产”要素。同企业会计相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程序都有自己的特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有(1)资产;(2)负债;(3)净资产;(4)收入;(5)支出。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可根据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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