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关系

生活消费过程中自然因素之间、人们相互之间以及人们与自然之间发生的关系的总称。

生活消费过程既是人们同消费对象发生关系的自然过程(例如人通过吃喝满足肌体的生理需要),又是人们之间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社会过程。在这个双重性质的消费过程中,必然发生三种消费关系

(1)自然消费关系。即消费中的各种自然因素之间的关系,如食品营养成份与寿命、健康之间的关系。

(2)社会消费关系。即消费中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如个人消费与社会集体消费的关系。

(3)自然社会消费关系。即消费中的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如消费者与环境的关系。自然消费关系由有关的自然科学学科研究;社会消费关系和自然社会消费关系,则是消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同时也要结合消费关系的自然属性,从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联系上进行考察)。

具有社会属性的消费关系中,经济利益是根本的、主要的。它不但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之中,而且最终通过消费实现出来。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组成的生产关系体系中,消费关系的内容相当广泛。例如社会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关系,消费者占有和支配消费对象的关系,职工和农民的消费关系,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消费关系,富裕户与困难户的消费关系,以及不同地区、年龄、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等消费者之间的消费关系。除了上述这些横断面的消费关系外,还有涉及时间序列的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的关系,近期消费与长远消费的关系,提前消费与延期消费的关系,以及反映这些关系的储蓄、收入、价格与消费的关系等等。

消费关系,除集中体现在经济方面外,也还反映在意识形态以及政治、法律制度等上层建筑方面。消费活动是人们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由于有不同的人生观、幸福观、价值观,以及不同的消费方式、消费心理、消费习惯等,就形成不同的消费关系。国家和社会采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地进行消费时,就形成国家和社会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关系。在消费过程中,除了消耗物质产品外,还消耗精神产品,对这些精神产品的消费也反映着一种消费关系。

消费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并受一定的上层建筑的制约。社会主义的消费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消费关系,社会主义各国的消费关系也不完全一样,一国不同历史时期也有着不同的消费关系。因此,消费关系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