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

中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门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的总称。早在1941年,中国就建立了第一所高等民族学府“延安民族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先后建立民族院校13所,它们是: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东北民族学院和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

在革命战争时期,民族院校着重培养各民族出身的党政干部;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院校按照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除继续培训少数民族各类政治干部外,还为各民族地区培养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

延安民族学院

1941年9月在延安创建,其前身是1941年初成立的陕北公学民族部。主要任务是培养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绥远等省区的蒙古族、回族和其他民族的青年;研究有关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争取团结各民族人民共同抗日。当时全院约有教职员工200多人,包括蒙古、回、藏、满、彝、苗、东乡、汉等民族。学制无严格规定。设有研究班、政治班、文化班。教学内容分政治课和文化课两类。学员一年参加生产劳动2~3月,如开荒种地、挖窑洞、纺线等。对学员实行供给制,衣、食、 住、医疗、书籍均免费供应。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1943年,该院与鲁迅艺术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即旧延安大学)、自然科学院、行政学院等院校合并,名新延安大学,仍保留民族学院建制。1944年春民族学院迁到陕甘宁边区边城,与三边师范等校一起组成三边公学。1948年2月,又与边区吴旗县境内的三边分区干部学校合并。至此,延安民族学院不复存在。该院创办6年多,共培训少数民族和汉族干部数百名,对开展民族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

中央民族学院

1951年6月在北京建立。任务是培养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所需的高级和中级干部;(见彩图)研究中国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1983年,全院共有来自50多个少数民族的学员3200余人,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先后建立7个系25个专业,一个干部轮训部和一个预科班。7个系是:少数民族语文系、政治系、历史系、艺术系、汉语言文学系、数学物理系、民族学系。有些学科招收了硕士研究生、进修生,还办有外国留学生短期汉语文训练班。

中央民族学院学生在上课 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文系的学员在上课

此外,该院建校初期成立了研究部。1980~1981年又先后成立民族研究所、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藏族研究所和民族研究所所属的民族文物研究室。成立研究机构以后,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见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语言调查(见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参与创制少数民族文字的工作;编写多种少数民族文字的字典、词书;研究各民族的历史和现状;编写多种专著和教材,在民族学科领域的研究上作出了成绩。民族文物研究室收集有全国各少数民族文物2万多件,为研究各民族的社会历史、文化艺术和生产生活提供了资料。该院还与不少国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

中央民族学院有成套的电化教学设备供教学使用。有藏书80多万册的图书馆,其中有2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图书10万多册,外文图书10万多册。

地方民族学院

前述11所地方民族学院与中央民族学院基本相似。西北民族学院在兰州,西南民族学院在成都,中南民族学院在武昌,西藏民族学院在陕西省咸阳市,东北民族学院在大连,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在银川,其余 5所地方民族学院均设在各省省会。系科设置除贵州民族学院没有预科外,其他均设有本科、干部轮训部和预科3部分。各学院的本科根据该地区的需要设置,多少不等。本科学制一般四年,干部轮训部和预科学制一般一年。各学院除担负教学工作外,还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自1941年创建延安民族学院至今,全国各民族学院共培养训练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员10万人以上,对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