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之一。F.恩格斯著。1884年用德文写成,同年10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版。此书先后被翻译成英、法、俄、中、日、意、西班牙、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保加利亚、丹麦等多种文字, 在世界各国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有对本书的译介。1929年6月上海新生命书局首次出版全译本《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之起源》,译者杨贤江,用李膺扬笔名。1938年6月明华出版社出版第二个译本。1941年2月学术出版社出版张仲实的新译本,后曾由三联书店、人民出版社多次重版。后来有1972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本,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书名即用今名。

1877年,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问世,K.马克思研读了这本书,写了详细的摘要和批语,并准备根据他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但未能实现。恩格斯写作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执行马克思的遗言。他根据摩尔根所提供的某些结论和事实资料,马克思所作的摘要和批语,以及自己对古代希腊人、罗马人、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历史所作的研究和新材料,作了透彻的阐述和发挥,并着重在经济方面进行了论证。1891年出版第四版时,又根据当时原始社会史研究的新资料,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

恩格斯在本书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原始社会的发生、发展和解体的历史过程作了科学的阐述,深刻地揭示了原始公社制的发展规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的产生过程,家庭形式的发展及其特点,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起源,国家的起源及其阶级实质,并指出了国家随着共产主义的胜利而消亡的历史必然性。恩格斯在19世纪后期写这本书,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或政治斗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时,资产阶级为了对抗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竭力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力图证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永世长存。这本书批判了资产阶级的谬论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思潮,在理论上武装了工人阶级。Β.И.列宁说它是“现代社会主义主要著作之一”。

本书第一版序言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原理,即: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而生产又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这也是贯穿全书的一个根本观点。第四版序言对家庭史的研究作了批判性的评述。重点批判一夫一妻制自古以来就有的观点。恩格斯高度评价摩尔根的功绩, 并批判地叙述摩尔根的材料和观点 。全书分九章。第一、二章叙述了早期人类的生产生活、婚姻家庭发展阶段,对摩尔根的原始社会分期和家庭形式的发展顺序作了明确的概括,并予以补充和发展。他提出了从猿到人的过渡状态和早期人类的两性关系,进一步阐明群婚发展的不同形式和父系家庭公社等问题,深刻地揭露了一夫一妻制的实质,精辟地论述了共产主义时代的家庭发展前景,指出了妇女解放的道路。

第三章至第八章叙述了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的发展规律。氏族制度是国家产生以前的原始时代普遍存在的制度,氏族是当时社会的基本细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氏族制度必然灭亡, 为国家制度所代替。 恩格斯以易洛魁人为例说明母系氏族制的一系列组织结构及其特征;指出在全盛时期的氏族制度下,生产极不发达,按共产制经营,共同享有产品,没有剥削和奴役,有原始的民主和平等,纯朴的道德,但也有它的局限性。接着又以希腊人、罗马人、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为例,说明父系氏族制的特征,从母系制氏族转变为父系制氏族是一个普遍规律。他根据希腊人、罗马人和德意志人三大实例,研究了氏族制度的解体,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他认为雅典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罗马国家是由不属于“罗马人民”的外族人所组成的平民,在同罗马氏族贵族进行斗争取得胜利,炸毁了氏族制度而建立起来的;德意志人的封建国家则是征服奴隶制的罗马帝国而产生的,旧有的氏族机关转化为新的国家机关。尽管国家产生有不同形式,但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其主要内容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第九章着重研究了向文明时代过渡、氏族制度解体以至完全消灭的经济条件。恩格斯指出,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三次社会大分工,各种生产部门(畜牧业、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增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个体生产的出现,剩余生产物的产生,使剥削他人的劳动成果成为可能,产生了人剥削人的现象,私有制产生,社会分裂为对立的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出现了商品生产,有了货币商品以至金属货币,产生了商人阶级,货币借贷、利息和高利贷成了剥削手段。个体劳动代替了集体劳动,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耕地成为私有财产,土地可以出卖和抵押,财富集中到人数很少的奴隶主阶级手中。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突破氏族制度的藩篱,氏族、部落到处杂居起来,人们之间的血缘联系改变为地区的联系。自由民和奴隶、富人和穷人的阶级对立日益尖锐,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需要一个新的机关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阶级利益。氏族制度机关就从一个代表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剥削阶级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机关即国家。国家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设立军队和监狱等强制机关。恩格斯指出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实质,它们仍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在那里没有劳动人民的民主自由;并批驳了国家是保卫全体公民利益的超阶级力量的资产阶级观点。最后,他指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共产主义社会必将到来,那时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从而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恩格斯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其后列宁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国家与革命》(1917)一书中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书目
  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2.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北京,1978。
  3. 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4. 摩尔根著,杨东莼等译:《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北京,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