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券

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或国库资金的不足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

国库券最早问世于1877年,由英国财政部根据《1877年财政部证券法》发行。美国财政部根据《1917年第二自由公债法》于1929年开始发行国库券。它属于短期融通性债券,期限不超过1年,包括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共五种期限。国库券采取贴现方式发行,票面值与发行价格之间差额为购买人全期持有的利息收入。它一般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拍卖,包括定期发行和不定期发行两种类型。购买者多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大额投资机构,以竞争投标的方式购买;个人和其他小额投资者也可购买国库券,主要采取竞争投标方式,即按照竞争投票平均中标价格购买。国库券的形式有无记名证券、记名证券和帐簿登记。国库券具有较强的流通性,发行后,即可进入债券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交易活动通过证券中介机构进行。由于国库券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信誉高,流通性强,收益率也较高,因而是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也是中央银行介入资本市场公开操作业务的重要手段,在证券交易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北京市民购买1992年度国库券

中国自1981年开始,由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每年定期发行国库券。中国的国库券偿还期限较长,包括3年至10年等不同期限,不属于政府短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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