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谬误

标志认识与对象关系的一对认识论范畴。真理是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的认识,即与对象相符合的认识;谬误则是与对象不相符合的认识。

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在认识过程中,就确定的对象和范围而言,真理和谬误的对立是绝对的,两者的界限是确定的。关于同一范围内的同一对象的判断不能既是真理又是谬误。但是,在这一狭窄领域之外,真理和谬误的对立是相对的,两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例如,关于特定对象的真理如果作为对另一对象的判断,就可能转化为谬误;关于特定对象的谬误如果作为对另一对象的判断,也可能转化为真理。如果把某一真理推广到它的实际适用范围之外,就会成为谬误。由于夸大了真理的适用范围而造成的谬误,如果纠正了这种夸大,又可以转化为真理。真理和谬误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两者互相转化的情形和条件也是复杂多样的,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辩证唯物主义反对混淆真理和谬误界限的相对主义观点,也反对把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凝固化的形而上学观点。

认识的任务在于把握真理,但是把握真理是一个反复实践和不断探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限制,谬误不可能完全避免。谬误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消极的。在正确地总结经验的条件下,谬误往往是走向真理的先导。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人的认识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无限过程,是不断地纠正谬误和把握真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