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主义

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客观性的一种形而上学观点和思维方法。它的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和确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存在的矛盾双方的转化和互相过渡,否认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对立,抹煞矛盾双方之间的界限。列宁说:“作为认识论基础的相对主义,不仅承认我们知识的相对性,并且还否定任何为我们的相对认识所逐步接近的、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的准绳或模特儿”(《列宁全集》第14卷,第 136页)。相对主义没有统一的完整的理论形式,它作为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原则表现于某些哲学体系中,并被应用于历史学、伦理学、美学乃至自然科学领域。

相对主义最初是对古代辩证法的歪曲表现。古希腊辩证法家赫拉克利特提出了“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命题,用来说明运动、变化的绝对性。他的学生克拉底鲁则提出人“连一次也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根本否认事物有任何的稳定性、确定性,从而走向了相对主义的诡辩。后来,智者派的普罗泰戈拉和高尔吉亚把相对主义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原则。普罗泰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他以感觉论为基础,把认识主体即人的内在差别及其变化仅仅看作是认识的相对性的根据,从而抹煞了认识的客观内容和客观标准。高尔吉亚从认识对象的相对性和主体认识能力的相对性中,得出了否认客观世界存在及其可知性的结论。在中国,老子和庄子的辩证法思想中也包含了相对主义的因素。老子、庄子和智者派的相对主义思想各自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客观上对于破除传统保守思想或宗教的独断主义、教条主义起了促进的作用。相对主义在欧洲16~18世纪唯物主义反对宗教迷信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曾经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但是,相对主义的主要发展方向却是同怀疑论、不可知论和主观唯心主义相联系的。古罗马的怀疑论者在揭露认识的不完全性、条件性时,对它们作了过分的夸大,从而对一切知识的可靠性都持否定态度。英国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者D.休谟由此怀疑经验之外的世界的客观存在,并作出了世界不可知的结论,G.巴克莱则由此提出“存在即是被感知”的主观主义、唯我论的命题。后来出现的实用主义、马赫主义等,都夸大认识的相对性和真理的相对性,并把这种相对性变为主观随意性,以此来否定客观真理。在现代资产阶级哲学中,相对主义是被广泛采用来同唯物主义作斗争的工具。

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考察一切,承认事物以及人的认识的相对性,反对任何形式的绝对主义或形而上学。在这个意义上,唯物辩证法包含相对主义,但是它绝不归结为相对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既有相对的方面,又有绝对的方面,它们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它在指出事物相对性的同时,又看到体现着绝对的相对;在相对的静止中包含着绝对运动,在相对的同一性中包含着绝对的斗争性。相对主义主张排斥绝对的相对、排斥静止的运动,从而在实际上把相对性绝对化,是与绝对主义相通的另一种形而上学表现。在认识论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反映论的原则,它承认,由于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主体其他历史条件的限制,人类的每一具体知识、真理都具有相对性;但同时又指出,这些限制是随着实践和人的认识能力的不断发展而不断被打破的,人的认识活动、能力及其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认识是从相对真理不断走向绝对真理的无限过程,在其发展的每一阶段上所获得的正确认识都含有绝对的成分,都具有无条件的真理权。承认客观真理就意味着承认真理的绝对性,承认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相对主义或者是用个人、群体之间认识上的差别抹煞认识的客观内容;或者把某个阶段上认识的不完备性说成是事物的“不可知性”;或者把认识随着对象的发展而发展,当作否认认识过程的连续性和确定性的根据,等等。这些都是否认反映论原则、否认客观真理的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表现。

相对主义作为形而上学的一种表现,它是诡辩论、不可知论、唯心主义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