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

中国明代哲学家王守仁的心学宗旨。“良知”来自《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朱熹解释格物致知为“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向外穷理以求得知识。王守仁不同意朱熹的解释,他将《大学》的“致知”与《孟子》的“良知”结合起来,说“致知”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

王守仁的良知比孟子的良知意义广泛,除个人知是知非的内在主观的道德意识外,也指最高的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圣愚所同,个个自足,不假外求,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泯灭,虽有时为私欲习气所蔽,但只要良知一旦自觉,则本身就具有一种内在的力量,不必依靠外力的帮助,任何邪思枉念,都能消融,犹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良知即是天理,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为此,则事事物物就皆得其理。他批评世儒向外专务考索,不知物理不外于吾心,认为如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王守仁以良知为衡量一切真假善恶的标准,认为良知对于一切事物,如同规矩尺度对于方圆长短一样。节目变化之不可预定,犹如方圆长短不可胜穷,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尺度诚在,则不可欺以长短,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变化,是非诚伪,到前便明,有如试金石指南针。古代的经典和圣贤的言论,也应经过良知的衡量,以评定其是非价值。

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王守仁的致良知,将本体论与修养方法统一起来。王守仁虽有见于道德意识的自觉性,但却无见于道德规范的历史性,忽略了知识与道德的复杂关系,更否定了知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这些唯心主义观点后来受到了王夫之等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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