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随着金融资产多元化、金融业务专业化而产生的。早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多同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1681年,在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保险公司。1818年,美国产生了信托投资机构。到1980年底,美国信托财产总计达5712亿美元。1849年,德国创办了世界上第一家农村信用社。20世纪初,证券业务和租赁业务迅速发展,产生了一大批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形成独立的体系。例如证券业,美国有7000多家证券公司,18家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活动不断涌现,非银行金融机构起了主要作用,它有力地推动了金融业务的多元化、目标化和证券化,使得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日益综合化,银行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划分越来越不明显,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分类也日趋融合。它们之间业务交叉进行,只是比重有所差别。

信托投资机构

专门(或主要)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一种团体受托的组织形式。信托机构的产生是由个人受托发展为团体受托。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愈来愈细,经济上的交往愈来愈多,人事与商务关系愈来愈复杂,人们为了有效地经营和处理自己力不能及的财产及经济事务,就需要专门的信托机构为之服务。信托机构的重要种类有: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银行、信托商、银行信托部等。

证券机构

专门(或主要)办理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主要有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金融公司、评信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合作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劳动金库、邮政储蓄机构、储蓄信贷协会等。

保险机构

主要有:保险公司、国家保险局、相互保险所、保险合作社及个人保险组织等。

融资租赁机构

主要有商业银行投资和管理的租赁公司或租赁业务部,制造商或经销商附设的租赁公司。

财务公司

又称金融公司,各国的名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过4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1979年以来的经济和金融改革,已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到1990年6月,有信托投资公司328家,证券公司47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7家,融资租赁公司9家,城市信用合作社3327家,农村信用合作社60897家,保险公司8家,评信公司13家。

由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日本三和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共同出资组建的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于1991年1月10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