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输出国组织

第三世界一些产油国家反对国际石油垄断资本剥削、维护民族权益的国际组织。1960年9月14日由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伊朗、科威特和委内瑞拉 5国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决定成立。后卡塔尔印度尼西亚利比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加蓬、厄瓜多尔相继加入,到1986年,共有13个成员国。1980年已探明该组织成员国的石油蕴藏量占全世界67%,原油产量占全世界45%,原油及石油产量出口量占全世界80%。

长期以来,西方石油公司控制产油国油价制订权,1959年2月和1960年8月,两次降低中东和其他地区的原油标价,使产油国遭受很大损失。该组织成立后,多次迫使西方石油公司提高油价和石油税率,增加产油国的股权。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后,又以收回原油标价权、提高油价、减产、禁运及国有化等措施展开斗争,不仅保障了产油国的合理收入,而且第一次以石油作为武器沉重地打击了以色列及其支持者,促发了1973~1974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1975年3月,在阿尔及尔召开石油输出国组织第 1届首脑会议,通过《庄严宣言》,提出了维护石油输出国合法权益,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1979年末,由于伊朗政局变化,石油收入受到美元贬值的影响,该组织决定大量减产,并提高长期供油合同的油价,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和政治再次造成深刻的影响。进入80年代以来,该组织成员国还在石油的运输、提炼、化工和销售等领域加快发展步伐,以全面控制各自的石油资源。该组织注意增进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产油国)的合作,1975年3月7日成立了阿拉伯非洲经济开发银行,由阿拉伯产油国捐资2.31亿美元。1976年1月设立特别基金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多亿美元经济援助。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斗争打破了帝国主义长期垄断国际石油经济的局面,在第三世界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中所起作用最为显著,它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和政治发展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该组织总部原在日内瓦,1965年9月迁至维也纳,最高权力机构是石油输出国组织会议,执行机构是理事会,下设经济委员会和秘书处等机构。刊物主要有《石油输出国组织公报》(月刊)、《石油输出国组织论文》(双月刊)等。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