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价格

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维持、发展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支付这些生活资料价值的货币量,就构成劳动力的价格。工人所得的工资就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要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劳动力价格的基础是劳动力价值,它随着劳动力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劳动力价格背离劳动力价值的程度,要受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影响。当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力价格就会下跌到劳动力价值以下;当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价格就会上涨。但这种上涨有一个界限,因为“工资的增大至多也不过说明工人必须提供的无酬劳动量的减少。这种减少永远也不会达到威胁制度本身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79页)。也就是说,无酬劳动不能等于零。工资的提高就意味着资本积累的减少,从而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减少,工资将会下降。虽然劳动力的价值决定着劳动力的价格,但两者的变化除了同方向同比例之外,还可以出现同方向不同比例,或者完全相反方向的变化。例如,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力价值有下降的趋势,从而使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成为可能。但劳动力价格的变化,不仅受劳动力价值变化所制约,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通货膨胀,货币贬值,都会引起劳动力价格上涨。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考察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时,不能只看劳动力价格的高低,货币收入的多少,还应当看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即获取全部生活资料的数量和质量。

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不了解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往往把劳动力价格看作劳动的报酬,以此来掩盖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的确,在资本主义现实生活中,工人所得工资的多少,会随着他们劳动时间的长短、劳动的熟练程度、技术水平的高低而不同,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工资不是由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转化而来,似乎它就等于劳动的价格。实际上,工人出卖的并非劳动,而是劳动力;工资并非劳动的价格,而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工资的高低主要是由于劳动力价值的不同所决定的。如掌握复杂劳动的工人,必须通过学习和训练才能获得技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教育费用,其劳动力价值就会高于非熟练工人的劳动力价值(见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同时,在相同时间内,熟练工人或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要高于一般劳动。所以,他们的劳动力价值或价格应高于非熟练工人,这是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