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水平

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劳动者集体的工资高低程度。它的衡量标准是一个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每人平均的工资量。其计算公式是,工资水平等于劳动者工资基金和平均人数相除之商。

工资水平按时期分有月工资水平、年工资水平等;按范围分有单位工资水平、部门工资水平、地区工资水平和全国工资水平。

社会主义制度下,工资水平的高低首先决定于国民收入及其分配状况。国民收入分为积累基金消费基金;消费基金又分为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工资基金是个人消费基金的一部分。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如果积累率高、社会消费基金过多,工资水平就要下降;如果提高工资水平,就要减少积累基金和社会消费基金。积累基金和社会消费基金过少,就会影响社会生产和科学文化、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反过来使工资水平难以继续提高,甚至还会下降。决定工资水平的另一个因素是劳动者平均人数。在工资基金一定而劳动者平均人数增加,或工资基金增长速度慢于平均人数增长速度的情况下,工资水平将要下降。要提高工资水平,除了增加工资基金外,还要合理用人,控制劳动者人数增长。

工资水平的增长要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保持合理的关系。工资水平是每个劳动者平均从社会获得的收入,劳动生产率是每个劳动者平均给社会做出的贡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共消费的需要,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应当慢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如果工资水平增长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就意味着每个劳动者平均所得工资增加了,但每个劳动者平均所创造的国民收入并没有相应增加,其结果必然是提高了工资基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而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