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的简称。为防空要求而修建在地下或半埋于地下的民用建筑物。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起,一些国家都各自陆续构筑了许多不同类别、用途和规模的民防设施,如:人员掩蔽部、指挥所通信枢纽、救护站和地下医院、各类物资仓库,以及地下疏散干道和连接通道等(见彩图)。有些国家的城市,还将人防工程和城市地下铁道、大楼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库等市政建设工程相结合,组成一个完整的防护群体。

哈尔滨地下疏散干道

人防工程应满足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和防细菌武器等三防要求;有些还要求兼防常规武器(炮弹、炸弹)的直接命中作用。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见地下防护工程

人防工程按所处的地层条件和施工方法分为:坑道式、地道式、掘开(单建)式和防空地下室等多种类型。位于山地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称为坑道;位于平坦地带,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称为地道(见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方法);埋深较浅,采用明挖法施工,其上部没有建筑物的称为单建掘开式工事;位于地面房屋建筑物之下的地层内,采用明挖法施工,并有防护要求的地下室,称为防空地下室,也称附建式工事。

在有设防要求的城镇建设人防工程时,要根据战时的城镇人口规划人防工程数量,并将工事布置在居民点的附近,使在空袭情况下能尽快进入地下隐蔽。为避免轰炸时伤亡过多,单个人防工事的规模和容量都要有一定的限制。工事出入口的数量应不少于两个,相邻出入口要有一定的间距,朝向应不同,使不致同时遭受破坏;洞口还要避免被倒塌物掩盖。对大型的人员掩蔽工事,要求设置能够相互独立的几个防护(防火)单元,各单元之间用防护门和防火门隔断。在居民住宅区的楼层下面,结合房屋基础的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很适宜的。地下室的设计要考虑大楼被爆炸冲击波击倒时地下室的抗倾覆稳定性;其顶板要通过验算,使进入工事的早期核辐射剂量被削弱到容许限值内。在遭受核轰击时,城市大火蔓延,并将持续很久时间,要研究人防工事内缺氧的对策,并控制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含量。专用工事内还要有备用的水源和电源。

关于各类人防工程的建筑和结构,以及设计和施工问题,见地下建筑工程。

除土建结构以外,构筑人防工程还应在工事口部设置相应的各种防护密闭设施和设备。

人防工程在加强平时维修保养的同时,要做到平战结合,以战为主,兼顾平时使用。现在中国很多城市都在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已修筑的人防工程,作为招待所、餐厅、医院和影剧院,以及地下仓库和中小型车间(工场)等使用,使人防工程在和平时期同样能够发挥很好的经济效益。使用时注意保持良好的地下环境(温、湿度),处理好空气净化。为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节约运营费用,可设置采光天井和进行自然通风。一些战时需用的防护设备可以暂不安装,但应事先考虑好临战前的应急措施。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