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会议

又称亚非会议。1955年亚非国家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第一次没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参加的、讨论自己国家独立和发展问题的国际会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殖民主义体系逐步瓦解,一系列亚非国家相继独立,特别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从根本上改变了战后世界政治力量的对比,加快了第三世界崛起的进程。亚非国家有着经受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压迫的共同遭遇,抱有维护和平和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基础上实行经济与文化合作的普遍愿望。经过印度、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5国总理的倡议和筹备,于1955年4月18~24日在印尼的万隆举行了亚非会议。与会者共29个国家和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邀派代表参加。这次会议宣告了帝国主义在亚非地区称霸时代的结束,开始了亚非人民决定自己命运的历史新篇章。

万隆会议的目的是:促进亚非各国的亲善和合作;讨论参加国的社会、经济与文化问题和关系;讨论有关民族主权、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讨论亚非国家和人民在世界上的地位以及他们对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所能作的贡献等问题。当时,有些西方国家对亚非会议抱轻视、甚至敌视的态度,渲染参加国的分歧,散布一些悲观论调,极力贬低会议的意义。在会议的一般性发言中,绝大多数国家的代表都围绕会议主题表达了对和平友好的要求和对殖民主义的憎恨;但是有些国家的代却当着中国代表的面,提出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问题,宗教信仰问题,甚至怀疑中国对邻国搞“颠覆”活动,企图恶化会议气氛、制造种种障碍。如果由此扩大分歧,争论不休,将使会议归于失败。与会代表都十分注意中国代表的态度和反映。

会议的第二天(4月19日),面对亚非会议可能走上岔道的危险,中国代表团团长周恩来决定把原来准备的发言改用书面散发,利用短暂的中午休会时间亲自起草了补充发言。他向大会郑重表示:“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共产党人从不讳言我们相信共产主义和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但是,在这个会议上用不着来宣传个人的思想意识和各国的政治制度,虽然这种不同在我们中间显然是存在的。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并建议:“我们的会议应该求同而存异”。周恩来还进一步阐述了亚非国家求同的基础,那就是亚非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自近代以来都曾经受过殖民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只要从解除殖民主义痛苦和灾难中找共同基础,就很容易互相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而不是互相疑虑和恐惧、互相排斥和对立。只要求同存异,会议就应该把共同愿望和要求肯定下来,但不要求各国放弃自己的见解,因为这是实际存在的反映。

中国代表团抱着维护和平、促进友好的真诚愿望,在整个会议过程中坚决贯彻求同存异的方针,因此没有提议讨论美国一手造成的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以及承认和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周恩来只就某些代表提出的争论问题,逐个作了原则性的表态,并阐明了中国的政策。他明确表示:中国人民选择和拥护自己的政府,中国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决无颠覆邻邦政府的意图。中国欢迎所有到会的各国代表亲自或派人到中国参观。周恩来倡导的求同存异原则,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增添了新的光彩。周恩来通情达理、光明磊落、友好协商的外交风格,受到与会代表的普遍欢迎和赞扬。在会议过程中,与会国坚持团结反殖反帝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求同存异的原则,粉碎了帝国主义的分裂和破坏阴谋,正确处理了亚非国家之间的某些分歧,保证了会议按预定议题胜利进行。

4月24日会议通过《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它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其他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以及《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等 7个部分。在《宣言》中提出了著名的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即:

(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

(4)不干预或不干涉他国内政;

(5)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

(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

(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

(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会议宣布,确信按照这些原则的友好合作,将对维持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有益的贡献,而且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合作将有助于促进各国的共同繁荣和福利。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伸和发展,它为亚非国家团结合作提供了共同基础。求同存异原则已成为当今世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准则。万隆会议所表明的“万隆精神”,推动了亚非国家和人民团结前进。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