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制

军事制度,即组织、管理、发展和储备军事力量的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的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国防经济体制、 武器装备发展的管理制度、 兵役制度、动员制度、国防教育制度和民防制度,军队的组织体制编制、训练体制、政治工作制度、人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后勤保障体制和称谓、标志的规定等。一般由国家(或政治集团)及其军队制定,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颁行。军制属于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学技术水平和战争局势、战略方针、武器装备、军事理论以及民族、历史、地理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它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它的基本作用在于保障军事建设,以便有效地准备和实施战争。

以军制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通称军制学。它是军事科学的一门学科。它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军制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本质和作用等,揭示规律,阐明原理,为军制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军制的产生和演变

军制是随着国家、军队的产生而产生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军制的内容由简单走向复杂,形式日益规范化、专门化,并逐渐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军制学。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都有大量的文物史籍,记载和反映了这一演变过程。

约于公元前4千纪~前6世纪初,古代埃及、苏美尔、阿卡得、乌尔、巴比伦、赫梯、亚述、乌拉尔图、印度等早期奴隶制国家,建立了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军制。如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规定有军人为王服役、奉王命出征、领取份地、保持家庭和财产、违法惩处等方面的内容。公元前6~公元5世纪,波斯、希腊、罗马的一些强盛的奴隶制国家,在军队的编制、训练、管理和补充等制度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如公元前6世纪末、前5世纪初,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一世确立了贵族在军队中的领导地位,建立军队的编制和补缺、检阅等制度,划分军事区。欧洲进入封建社会后,军事制度主要受宗教神权和地主阶级控制,无重大发展。直到15世纪以后,随着火器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一些新的军事制度才陆续建立。17世纪,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实行了普遍征兵制,建立团属炮兵,统一军队训练和纪律,创设军队行政管理机构,并将军事供应体制由征收军税制改为建立统一供应基地制。19世纪初,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改革军事指挥体制,改进师的编制,并把步兵、炮兵、骑兵合编到师、军的建制之中,还改进了军队的补给制度。普鲁士C.P.G.von克劳塞维茨、瑞士A.-H.de若米尼等军事理论家,在阐述战争理论时,广泛论及军制问题。若米尼在《战争艺术概论》(1838)中,专节论述了国家建立良好军事制度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在一些国家,出现军制学。工业革命以后,尤其是20世纪以来,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大量用于军事,促进了军制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国家,特别是卷入两次世界大战的军事强国(见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更新军事领导指挥体制和军队的组织编制,不断改进训练、管理、供给和兵役、动员、民防等制度,逐步完善各种军事法规。军制理论也获得新的发展。

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使军事科学发生了深刻的革命,也使军制得到真正的科学解释。按照K.马克思、F.恩格斯的观点,军事制度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是为阶级统治服务的;军事组织以整个生产为基础,最终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新型作战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必然引起军事组织内部的变革;军队必须要有良好的编组、教育训练、管理、纪律、供应和动员、兵员补充制度;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军队,无产阶级必须武装人民群众,粉碎旧的军事组织,建立新社会的军事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地揭示了军制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建立社会主义军制奠定了理论基础。随着无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产生了社会主义军制。В.И.列宁、И.В.斯大林、毛泽东和各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在领导武装斗争和国防建设的实践活动中,阐明了无产阶级建设军事力量的基本原理、原则,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军制理论。

中国历史悠久、疆土辽阔、民族众多、战事频繁,军制(古代亦称兵制)已有4000多年连续不断的发展历史,其内容丰富、形式独特。早在夏初,王已控制了军事大权,已有对参战人员编组和奖惩的规定。商和西周,王是最高军事统帅,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士卒主要由奴隶主和平民充当,奴隶一般只随军服杂役;车兵为主要兵种,师为最高建制单位。春秋时期,诸侯、卿大夫的军权逐渐增大。随着奴隶制的解体,各诸侯国开始实行军制变革,废除奴隶不能充当甲士的限制,始行武官任免制度;车兵地位逐渐下降,步兵地位逐渐上升;依户籍定军队的编制,军为最高建制单位;开始出现郡县征兵制。中国古代军事家孙武在《孙子·计篇》中把包括“曲制、官道、主用”(意指军队的组织编制、将吏职守和军需军械军费的供应管理等制度)的“法”列为战争中五项基本制胜因素之一。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开始确立,诸侯大国之间不断发生大规模的兼并战争,加速了军制的变革。各国奖耕战,尚首功,修赋税,明法度,力争富国强兵,出现一系列反映新兴地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如剥夺私属武装,集中军权,统一军队,文武分职;凭玺印、虎符任将发兵;扩大步兵,建立骑兵,有的还发展水军;建立按军功晋爵升赏制度;推行郡县征兵制,出现募兵制,主要征募农民当兵。在这一时期,当政人士及各派学者更加广泛议兵议政,出现了军制研究的活跃局面。《荀子》、《吕氏春秋》中使用了“军制”一词(图 1、图2),其意指军人的职守、纪律,军队的编组形式。

宋刻元明递修本《苟子·议兵》之一页 元至正间刻本《吕氏春秋》卷十“节丧”末页

自秦统一中国到清朝1840年鸦片战争,历代封建王朝,根据各自的需要和条件,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帝王的军权,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便于帝王控制的统帅指挥系统;常备军按任务或武器编组,成为武装力量的主体,区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以步兵或骑兵为主要兵种,明朝开始出现专门装备火器的部队;建立武库、粮储和运输制度,主要武器装备和军需物品由国家监制和供给;因势采用征兵制、募兵制、世兵制等,多数以农民为军队的主要成分。军制的许多内容通过法律形式颁行,如唐朝的《卫禁律》、《捕亡律》、《擅兴律》、《军防令》、《兵部格》、《兵部式》等,对军队的组织编制、 番上宿卫、屯田戍边、 兵役军赋、武官选任、加衔晋级、兵丁拣点、军队调发、军人职守、逃兵惩治、兵要机密、军需补给、驿站通道、武器制造和配发、厩库管理、校阅当值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一些帝王、政治家、军事家、历史家,曾进行过军制的研究或改革,推动了军制的发展,留下了军制演变的史料。 南宋学者陈傅良撰《历代兵制》(图3),是中国历史上迄今所见的第一部军制史专著。

清嘉庆墨海金壶丛书本《历代兵制》首页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末、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军制也随之具有封建、买办的性质。在这一时期,武器装备完成了向热兵器的过渡,军事组织实现了向近代体制的转变。国家的军事领导机关,军队从组织编制、管理制度到着装和识别标志,都发生显著的变化。在军制理论方面,清末开始从研究中国古代军制向考察欧、美和日本军制发展,编写出版军制学著作和教材,并在军事学堂开设军制学课程。

在中国历史上,从秦末到清末,历次农民起义都曾以不同方式建立自己的军事制度。如太平天国颁行一系列反映农民革命特点的军事制度。20世纪初,孙中山在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提出一些革新军制的主张,特别是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对创立国民革命军和黄埔军校,建立一些新的军队制度,作出了贡献。

中国社会主义军制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社会主义军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型军事制度。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逐步形成,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获得重大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建军伊始,特别是通过三湾改编、古田会议等,就注重清除旧军队封建军阀制度和雇佣制度的影响,开始建立人民军队的一系列制度,制定了中国工农红军初期的组织体制和编制,逐步形成武装广大工农群众的人民武装力量体制。随着武装斗争的发展和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各项军事制度不断发展,并通过苏维埃政府的法律、法令和中国工农红军的条例、章程形成定制。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有关人民武装力量建设和革命根据地军事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创建的军事制度主要包括:坚持党对军事工作和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制度(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党中央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军队建立党的组织,设置政治首长和政治机关,在各革命根据地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发展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三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体制;军队采取不同的编组形式,但遵循共同的建军宗旨、原则,执行统一的政治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和管理教育制度,并随着革命的胜利发展和武器装备的改善,逐步统一体制和编制;实行志愿兵役制;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动员的制度,实行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拥军优属等制度。中国共产党创建的这一套军制,是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的长期战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保障了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军制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继承和发扬行之有效的传统制度,有选择地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不断地进行军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军事制度。国家及军队还颁行一系列军事法律、 法令和条令、条例、 规则。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发展的军事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了国家的军事领导体制,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军事方面的职能;形成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体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展了诸军兵种合成的体制,建立了院校和科研体制,改进了后勤保障体制,统一了全军的组织编制,多次实行精简整编,修订和颁行各种条令、条例,实行一系列管理、训练制度;颁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建立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的制度,实行国防教育制度,建立人防系统和人防工程管理制度;形成国防工业系统,实行战略储备制度等。中国社会主义军制的不断规范化、法律化,保障了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各项军事任务的胜利完成。

中国社会主义军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和发展,融会了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的智慧和经验,凝结着广大人民群众、广大指战员的智慧和经验。

现代军制的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其军事制度各具特色,自成体系,但又互相参仿,互有联系。综观现今世界,军制的内容已更加广泛地涉及国家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军事领导体制

包括最高军事统帅、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各级地方军事部门的设置、职权、相互关系等制度,以保证国家或政治集团军权高度集中,平时对军事建设和各领域的战争准备实施有效的领导,战时对各武装组织的作战和各领域支持战争的活动实行统一指挥。

武装力量体制

包括以军队为骨干的各种正规的和非正规的武装组织的规模、编组、任务区分、相互关系等制度,以保障国家或政治集团建设各种武装组织,形成整体力量,有效地运用他们完成作战及其他任务。

军队的组织体制和编制

包括军队领导指挥机关,作战部队、院校、科研及后勤等系统的设置、编组、任务区分、相互关系等制度,以保证军队各级各类组织有机地编成,人和武器装备有效地结合,形成强大战斗力。

军队的各项工作制度

包括军队的军事训练、政治、人事、行政、后勤保障、纪律、称谓、标志等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军队有效地造就和使用人才,提高军政素质,培养战斗作风,建立正规秩序和纪律,协调内外关系。

国防经济体制

包括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层次实现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组织体制和管理制度,战略物资储备体制,军费的分配和使用制度等,以便从财力物力上保障国防建设,不断增强战争实力和潜力,并在必要时能将国民经济迅速转入战时轨道,满足作战的需要。

武器装备发展的管理制度

包括武器装备发展的预测、规划、论证和决策等制度,武器装备的研制、试验、生产、采购、使用各个环节管理和协调机构的设置、任务区分、相互关系等制度,以保证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改进和更新武器装备。

动员制度

包括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政治动员的计划和实施,动员令的颁布和实施,动员机构的设置和任务区分等制度,以保障在必要时使全国或局部地区(部门)由平时状态转为战时状态,把战争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集中统一地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

兵役制度

包括国家关于公民服兵役、接受军事训练、军人优抚、各级兵役机构的设置和任务区分等制度,以保障现役部队的补充、更新和后备兵员的训练、储备,满足平时军队建设的需要,建立战时兵员动员的基础。

国防教育制度

包括在农村和城市,通过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和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军事体育活动等制度,以保证公民具有战斗精神、良好体质和基础军事知识与技能。

民防制度

包括民防机构和专业队伍的设置与任务、民防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民防设施的构筑与管理等制度,以组织居民平时应付灾害,战时实施隐蔽、疏散和消除空袭后果,保护居民及经济等重要目标的安全。

军事法制

包括军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军事司法和检察机构的设置、职权、执法、管理等制度,以保障军事建设和军事行动的实施,保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军人遵守法纪与履行义务。

随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武器装备的日新月异,世界各国,首先是军事强国,都在不断革新军制。总的趋势是:根据未来战争的要求,从本国实际出发,利用各自政治、经济、军事及其他条件,运用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武器装备,改革军事组织,健全军事工作制度,增强军事实力和潜力。军事领导指挥体系,在使用现代技术手段的基础上,正继续朝集中统一、严密分工、减少层次、快速反应的方向改进。新的军种、兵种将陆续产生,参谋、科研、教育训练、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等体制将不断加强。常备军将更加精干,后备役部队将更大发展,快速动员体制、国防教育体制和民防体制将不断改进。电子计算技术和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将更广泛应用于军制研究工作,军制革新的周期将缩短。组织、管理、发展、储备军事力量的法律、法令、条令、条例、规则等将更健全和完善,军事制度规范化、法律化的程度将逐步提高。军制理论将得到较快的发展,军制学科将进一步分化出一些新的分支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