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

放射性废物经适当处理后永久地安置于自然环境或人工设施中的操作过程。处置后的废物不需人工管理,也不考虑回取,在放射性废物衰变到无害水平以前,与生物圈始终保持有效隔绝,对人类健康和安全不会带来危害。通常它是放射性废物管理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高放(射性)废物衰变到无害水平需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要在如此长的时间里不使有危害量的放射性物质进入生物圈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高放废物的安全处置受到极大的重视。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已提出多种设想和方案,主要有:

(1)地层处置,将废物长期贮存于合适的深地质层中。在合适的地质层中用开矿技术挖掘竖井、巷道和洞室,并在洞室内钻孔,将高放固化体安置于钻孔内,用膨润土等回填密封。这样,废物和生物圈之间就有三道屏障,即固化体本身、金属容器和地质岩床。也有建议在岩体上钻孔,将高放废液注入其内,放射性衰变热使废物与岩石熔为一体,冷却后成为岩石废物固化体。用于处置的深地质层,应在过去的几十万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无地震危害或无剧烈、大面积岩层断裂的迹象。70年代前期注意力集中于盐矿,以后发展到玄武岩花岗岩、页岩和凝灰岩等多种地质层。贮存处到地表的距离一般为500~1000米。

(2)海床处置,将废物投送到深海沟、海底沉积层或沉积层下的岩床中。

(3)将废物安置于近地极的厚冰层中,利用放射性衰变热使冰层熔化而沉到基岩上。

(4)将废物送往别的星球或外层空间

(5)嬗变,将半衰期长、毒性大的放射性核素分离出后,用高通量反应堆将它们转变为短半衰期核素或稳定性核素。

一般认为,高放废液转化为固体后长期贮存于合适的地质层中是最安全可行的最终处置方法。超铀元素废物,因毒性大、半衰期长,应按与高放废物相同的要求进行处置。不含超铀元素的中、低放废物,经过几百年可达无害水平,处置要求低于高放废物,可在浅地质层贮存,或利用废矿井、或岩穴贮存。(见彩图)。

放射性废物地下储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