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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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理解。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内容如下: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使用化学消油剂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或者使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旨

本条是关于违反使用化学消油剂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船舶、有关单位使用消油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应当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因此,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使用化学消油剂的,应当给予处罚。本条所指的使用单位,包括码头、设施以及其他从事船舶活动的有关作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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