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第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浏览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计量法第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条内容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主旨

本条是对计量法调整范围的规定,包括适用的地域和调整对象。

释义和理解

1、适用的地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调整对象,即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在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本法有关条款还规定了调整使用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监督等方面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3、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4、计量基准器具即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5、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6、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