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谱

一种简易的记谱法。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两种。一般所称的简谱,系指数字简谱。

数字简谱以可动唱名法为基础,用1、2、3、4、5、6、7代表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级,读音为do、re、mi、fa、sol、la、si,休止以0表示。每一个数字的时值各相当于五线谱的 4分音符。在数字下面标圆点为低八度音如嵵,在数字上面标圆点为高八度音,如夈。各音如需临时升降变化,则在数字的左上侧加上升(#)降(戇)记号,如#1和2等。关于时值的变化,在数字后面加“—”(短横线),表示时值比原音增长一倍,相当于五线谱的2分音符。在数字后面加“·”称附点,表示时值增长二分之一。休止符时值的增长用 0号的重复。在数字下面加“—”(短横线),则表示时值减短二分之一。拍号用间以一短斜线的两个阿拉伯数字表示之,例如3/4,上方的数字表示每一小节的拍数,下方的数字表示每拍的时值。乐曲的调的高低,另用记号标明于曲首,例如1=C,意即曲中1音的高度相当于钢琴键盘上的C音,余类推。下例为五线谱与简谱对照谱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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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17世纪时法国天主教方济各会教士J.J.苏艾蒂加以改进后用来教唱宗教歌曲,并著有《新的数字方法教唱宗教歌曲的试验》等书。18世纪中叶,著名的法国思想家J.-J.卢梭再加改进,大力倡导,并编入他的《音乐辞典》之中。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韦 3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被称为“加-帕-谢氏记谱法”,简称为“谢韦记谱法”。

19世纪末叶,简谱传到日本,再传入中国。1904年沈心工编著出版的《学校唱歌集》是中国最早自编的一本简谱歌集;之后逐步普及到各地的学校,30年代随着救亡歌咏运动的开展,简谱得以在群众中广泛流传。

关于字母简谱,主要为美英等国所通用。其中如H.C.格洛弗首创,J.柯温完成的可动唱名法。它以d、r、m、f、s、l、t,7个字母作为基本音符,其中除第7音读作ti外,其余各音与数字简谱的读音一样。有关半音的记法:遇升高时一律加e,降低时一律加a,高八度在右上角标1,低八度在右下角标1。其时值及节拍则以纵线表示强拍,双点表示弱拍;横线表示延长,单点表示数音连结成一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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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