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与有为

中国哲学的一对范畴。老子最先提出“无为而无不为”的命题,以说明自然与人为的辩证关系。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认为道作为宇宙本体自然而然地生成天地万物,就其自然而然来说,称之“无为”;就其生成万物来说,又称之“无不为”。人的行为应当效法大道,顺应自然,遵循规律,不要随意妄为,这是人的“无为”。否则“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他建议执政者奉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政策,提倡“无为而治”。老子的无为思想过于排斥有为,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庄子发展了老子消极无为的思想,主张“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去名去谋,无事无知,弃绝有为,由全生保身进入物我两忘、超越生死、与万物为一的境界。战国中后期,一些思想家提出君道无为、臣道有为的思想,《申子·大体》篇说:“善为主者,……示天下无为”,“君,知其道也;官人,知其事也。十言十当,百为百当者,人臣之事,非人君之道也。”《吕氏春秋·任数》说:“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君道无知无为,而贤于有知有为,则得之矣。”西汉《淮南子》对无为作了新的解释,说“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反对离道而妄为,要求“循理而举事”,因自然之势加以主观努力而有所作为,对消极无为的思想有所克服。儒家一般主张有为、救世,认为圣王行德治教化于天下,就可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他们对于无为和有为的见解不同于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