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促进竞争,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责任制形式。招标单位,将拟建工程项目及所需设备、器材和工程要求,通过公告或通知书等形式,招引多家承包者投标,最后由建设单位组成的评标小组评议后,择优选定一个承包单位承办。

招投标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材料、设备成套供应、工程施工等。招标投标要按一定程序进行,大体经过准备、投标和签订合同三个阶段。

招标准备

(1)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综合说明(工程范围、项目、工期、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等)、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现场日期等。

(2)确定标底。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按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匡算出工程总造价和单项费用,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等审定。也可以由设计单位和建设银行帮助代编,或由设计部门与建设银行联合组成招标投标咨询小组,承担为招标单位编制标底等项业务。标底一经确定,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标底编制是否符合实际,关系到招标工作的成败。

招标投标

(1)招标通常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发出通知,按照工程特点邀请若干施工单位前来报价投标;另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发布广告,公开招标。建设单位在招标时,要公布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内容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项要求,并分发标书。

(2)投标和报送标函,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好标书,并制成标函,密封递送招标单位。标函内容一般包括标函的综合说明;按核实的工程量填写的单价、单项造价和工程总造价;工程质量达到的等级和保证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完成地下管线、基础、主体、安装等项工程的工期);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施工机械

(3)开标。开标会由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公证单位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参加。首先由主持人当众验明标函是否密封。如发现不是密封的标函,则宣告该标函无效。验明之后,即行开封。投标单位宣读标函,由监督人即公证单位按标函正本监读。投标人在宣读时不允许临时改变标函内容。同时由专人将各投标人宣读标函的造价、工期等主要指标记录公布,以便参与会议的人员进行比较。

(4)评标、决标。由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标准,主要审查投标单位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对标函进行评议,按照“标价低、工期短、质量优、信誉好”的原则综合比较,并将评议结果报决标小组决定。决标小组一般由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组成。经小组审议,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者也致函感谢。如果在开标后各标函报价较高,同标底差距很大,则宣布本次招标中止,另选投标单位。也可以同投标单位协商议定标价。这种做法称为“议标”。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投标人按中标标函规定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可以将合同经当地公证单位公证,受法律监督;也可由建设和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行政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试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最早是在深圳特区、广东省吉林省。经总结经验,国务院于1984年下半年作出决定,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大力推行建设项目招标承包制。除了国家的保密工程和特别工程外,凡经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建筑安装工程,都可以实行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