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二年级读后感作文8篇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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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包括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1147字)、皮皮鲁和鲁西西读后感(1075字)、读《1995-夏至未至》优秀作文(1102字)、《狼王梦》读后感(1131字)、《精忠报国》读后感(1154字)、高老头读后感(1152字)、《盲音乐家》读后感(1058字)、高祖本纪读后感(1156字)等1100字左右的初中二年级读后感作文8篇,供您参阅。

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_1100字

《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我感觉宗教笼罩下的人物命运都有一种宿命的忧伤,在生命的路上,渐行渐远,愈发凄迷,我不喜欢这本书,她太压抑了,让我很难受。

我不喜欢这本书,她太压抑了,让我很难受,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杨少博。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看来,新月并不是主角,反而是他的父亲和两位母亲。我并不喜欢玉儿,我觉得她自私,虽然她和韩子奇的爱情是在特殊的战争背景下结合的,但她后来确实太不顾自己姐姐的感受,明知道自己姐姐是个没学识,没事业追求,只知道以男人为中心的旧式女人,还抢姐姐的丈夫!这不是逼死她姐姐吗?我看了好多读后感,没有一个为君壁说话的,也许在别人眼里她是个愚昧的坏女人,新月间接死在她手上,但我觉得新月的死却和冰玉脱不了干系,如果不是冰玉给君壁那么大的打击,君壁未必会那么反对新月和天星的爱情。我总觉得君壁那次受的打击太大了,毕竟是自己爱的丈夫和自己心肝一样的亲妹妹。哪怕放到今天,又有谁可以接受呢?

冰玉太自私了,只想自己不想别人,她回国没错,但她口口声声爱姐姐是怎么爱的?姐姐问她置自己于何地,她说你是我姐姐,是韩子奇的妻子,但那是以前了,现在我是他的妻子!她需要亲情时,可以随时去姐姐那取,不需要时就狠狠在姐姐身上戳刀子!诚然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那个年代,被丈夫遗弃是怎样的下场啊!她是新女性!新女性就可以自私,不顾别人感受吗?现在说姐姐和姐夫没感情,那以前呢?娶人家的时候不说没感情了,既然娶了就付责任啊!当初结婚没人逼他,他也是有自己目的的啊!懦弱的男人毁了两个女人!

下面是摘自另外一篇读后感,非常鄙视,玉儿是大胆,大胆的新女性你可以去寻找别的爱啊!我就不明白,多少好男人啊,非找自己姐夫!过分强调自由了,借口新青年新文化,借口爱情就什么也不顾了吗!为什么为爱的错误就都要被谅解!凭什么啊!为了爱就肆意的伤害别人?爱情没有错!但我讨厌一些人拿它当自私的挡箭牌!君壁我也不喜欢,但是迂腐落后不是她的错,当初她父亲不让她读书,她能怎么办?难倒我们借口她无知我们就抛弃她,她就活该被男人抛弃?迂腐无知并不阻挡她的爱情啊,她也是真心爱韩子奇的,在这大量文字的背后,更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可贵,姐妹情深的碧玉两人,皆因为所受的教育不同,对于爱情,对人生竟也产生了天壤之别。玉儿对于爱情的执着,对于自由的渴望,她的大胆,果敢与无畏,正体现了新时期中国青年的新气息!而作为一代妇女的代表,碧儿的迂腐和落后,以及对于爱情的盲目和对于生活的依附,又是我不得不为之悲哀……

最后,小号鲨鱼大大的名言,很有名!原句记不清了,多情不是错,错的是任情而为,明知道后果还一意孤行。我不知道冰玉回国到底怎么想的,二女侍一夫那不可能,难倒真的让韩子奇休掉君壁?以爱的名义?还不是一般的狠呢!

成语口口声声:形容一次一次地说,或经常说。如:元·石君宝《秋胡戏妻》第三折:“你也曾听杜宇,他那里口口声声,撺掇先生不如归去。”又如:韩世忠带领人马已到城下,口口声声要拿走二位王爷。——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四十七回

成语不如归去:杜鹃鸟的叫声很象“不如归去”。旧时常用以作思归或催人归去之辞。也表示消极求退。如:宋·梅尧臣《杜鹃》诗:“不如归去语,亦自古来传。”又如:杜鹃,其鸣若曰不如归去。——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禽部》

皮皮鲁和鲁西西读后感_1100字

今天我读了郑渊洁的这本《皮皮鲁和罐头小人》,首先觉得郑渊洁的书写得非常有趣,我喜欢里面的罐头小人,因为他们都很好学,每人都身怀绝技;还喜欢皮皮鲁的活泼,善良,鲁西西的友爱和善良!

当我看到这些可爱的罐头小人是从罐头里来的,我就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不由得继续往下看,真想知道罐头小人们到底是怎样钻进罐头盒里的!而且他们把罐头里的牛肉都给吃了个精光,我想如果当时不是皮皮鲁和鲁西西及时发现了他们,会不会在里边饿死了。罐头小人们来到皮皮鲁和鲁西西兄妹俩身边,给他们带来了无数的快乐!鲁西西给罐头小人每人织了一件衣服,她可是织衣服的能手,她三岁的时候还给她的大洋娃娃织过衣服呢!五个光溜溜的罐头小人穿上鲁西西亲手织的衣服,每个人都非常开心,他们都很喜欢鲁西西!皮皮鲁也对他们非常友善,经常在危机关头保护了他们。皮皮鲁和鲁西西非常珍爱这些罐头小人,用小房子存钱罐来给他们安了家,还在里边做了小棉被,小枕头,小床铺。鲁西西每次都拿来罐头小人们爱吃的牛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他们每人的盘子里一份,分了勺子叉子让他们吃饭。每一天他们的友谊就增加一点,皮皮鲁和鲁西西爱着罐头小人,罐头小人也爱着他们俩!

罐头小人一天比一天更加离不开他们两个,五个罐头小人非常好学,而且非常团结。这几个罐头小人:歌唱家,是罐头小人里两个女孩子之一,她唱歌特别好,后来把嗓子练得非常好,在皮皮鲁他们休息时经常唱歌给他们听;另一个女孩子叫艺术家,她擅长雕刻,每天都用针来雕刻艺术品,在黑芝麻上能雕刻出大楼和房子!一个穿西装的男孩子,他看起来像个外国人,后来就是他教会了鲁西西日语、英语等四门外语,这个男孩子总是在收音机里或播放英语新闻节目时躲在沙发后面学的!另一个穿博士服装的男孩子非常有学问,他穿着博士服装戴着博士帽,非常神气!最后一个男孩子,个子最高,他毫不犹豫地想要一身军装,看起来非常威风,他同样好学,而且机智,通常皮皮鲁和鲁西西不在时就是他来保护大家的安全!

皮皮鲁和鲁西西的英语不太好,在课堂上,是博士和艺术家帮助了他们!博士和艺术家躲在他们的耳朵背后,靠头发遮挡来隐蔽,别人都看不到。博士和艺术家在课堂上学会了就回去教他们两个,因为他们落下的知识太多了。慢慢地他们就赶上来了,后来在班上还考了并列第一名!不久他们两个又在全国出了名。因此他们还获得了在全校升国旗的机会,要知道这是很大的荣誉!读到这里,我非常替他们高兴,我的心也无比的激动!

这本书对我来说,除了喜欢郑渊洁丰富的想象力,更加喜欢好学而且身怀绝技的小罐头人!我也非常想拥有像他们那样的好伙伴!

成语毫不犹豫:毫:一点儿;犹豫:迟疑,拿不定主意。一点儿也不迟疑。如: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第二次杜修经、杨开明来,主张红军毫不犹豫地向湘南发展。”又如:我毫不犹豫地跳了进来,就再也不去了。——《会摇尾巴的狼》

读《1995-夏至未至》_1100字

题记:曾经看过很多书,却从未感受到《1995-2005夏至未至》给我带来的震撼。

当朋友第一次向我提到《夏至未至》时,我并不在意。他们向我诉说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好看,多么多么感人,可我一点也不相信,毕竟读过那么多书,从没有哪本书会给我那些感觉,即使有,也只是轻微的一点点,一点点。

当朋友第一次和我谈到郭敬明,《夏至未至》的作者时,我感觉他道像是一位出道多年,资格深老的一位歌手,当我向朋友提出时,他们所有人一惊,然后说“我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有这种想法。”也许这个人或者他的文章也会给我音乐般流畅的感觉。

带着对郭敬明的好奇和对《夏至未至》的期望,我去书店买了一本。记得在付账时,那个阿姨还笑容满面地对我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想你这么大的年龄也应该十分喜欢。”我没说什么,只是心中多了些疑惑,《夏至未至》真的会让我喜欢,让我感动?

于是带着更强烈的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它的封面很漂亮,是淡淡而幽静的浅蓝,葱葱而清凉的墨绿,闪闪而纯洁的乳白构成,对于我这种爱幻想的人,是幅很美的画面。

看完落落的序言——离夏天最远的地方,确使我感到行行字间充满了奇妙的感觉,是幸福,是忧伤,是悲怆,难以形容。

其实真正的奇妙还在后头。这本看似不厚的书却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才看完,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因为它真的很好看,使我不能放过每一个细节,到现在,也许永远我都不会否定这一点。

我喜欢浅川的香樟,其实家门口一大堆的香樟挺立了那么多年,我也没对它们产生爱慕之情,却不知小四(郭敬明)笔下浅川的香樟是那样有生气,那样栩栩如生,使我都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原本没有任何特点的香樟。望着家门前的那些香樟,我就想它们会不会是浅川的香樟,因为它们也很高大,也很繁盛。

记得浅川一中的香樟树下,那些朝着自己理想而充满活力的高中生:立夏、傅小司、陆之昂、七七、遇见这些名字随即跳出我的脑海。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着不同的经历,可都聚在了一起,成为了好朋友。

学生时代无疑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可时间总会悄悄逝去,慢慢地,也飞快地,他们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

傅小司最终还是选择了他擅长且热爱的绘画事业,立夏做了他的助手。七七成了名望极大的顶红歌手。而遇见,最初立下“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看到,在CD销售架上,我的CD将会排在第一位。”的志愿的遇见。可在那一次,七七作为评委,她在最后一刻按下了淘汰键,遇见走了,她失落的走了,不是七七不守诺言,而是七七知道,遇见的实力要远远超过她,如果她让遇见通过,她在以后的事业中,她会被淘汰,她也是为了自己。我不能说七七是自私的,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

成语栩栩如生:栩栩如生[xǔ xǔ rú shēng],意指栩栩,生动可喜的样子。语本《庄子·齐物论》。後用“栩栩如生”形容貌态逼真,彷佛具有生命力。[源]《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典故]庄子是战国时的思想家,他所生活的时代,百姓饱受战火之苦,个人的生命在战争中就像蝼蚁般的脆弱,朝不保夕。庄子自觉无法改变现实环境的残酷无情,转而思考个人如何在动荡的世间安身立命。庄子用了许多天马行空富於想像力的寓言,生动贴切地表达了他的中心思想。在〈齐物论〉中,庄子说他曾经作了一个梦,在梦中他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自快得意地四处飞舞,完全忘了自己是一个人。直到清醒过来,庄子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庄周,而不是蝴蝶。因为梦中蝴蝶是如此地“栩栩如生”,所以庄子感到好奇,到底是庄周作梦化为蝴蝶,或是蝴蝶作梦化为庄周?後来“栩栩如生”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貌态逼真,彷佛具有生命力。

成语朝不保夕:早晨不能知道晚上会变成什么样子或发生什么情况。形容形势危急,难以预料。如:晋·李密《陈情表》:“人命危浅,朝不虑夕。”又如:这通告示,轰动了整个固始城,津津乐道,竟似忘了身在危城,朝不保夕。——高阳《清宫外史》上册

《狼王梦》读后感_1100字

是什么支撑起小苗冲破土壤?为什么梅花能在寒冷的冬天“迎雪开放”,这是种不服输的信念,而这种信念就是——梦。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书中讲了一只名叫黑桑的公狼在夺王位时被死亡谷的一头野猪獠牙划破了脑颅。他的妻子——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势必把三只小狼培养成新的狼王!可是事与愿违,紫岚第一只培养的小狼——黑仔出去捕食,被饥饿的金雕抓走了;第二只小狼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忍痛咬断了蓝魂儿的脖颈,拖着两半的尸体回洞;最后一只公狼双毛虽也是黑桑的后代,却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是在紫岚的精心抚养下,双毛长得跟黑仔、蓝魂儿长得一样强壮。但是双毛从小自卑的心理却没有解决掉。于是紫岚和媚媚想出了一套方法终于把双毛锻炼得没有自卑心理了。在狼王争夺的时候,虽说洛戛年迈打不过年轻的双毛,看上去胜负已经分明,但是在最后一刻,洛戛的一声吼叫充满了狼王的盛气凌人,同时也让双毛年幼时的自卑再次浮现。双毛死了,与其说被狼王杀死了,不如说是被自己的自卑打败了。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小女儿媚媚身上,盼着她生下的狼崽能当上狼王。紫岚为了她的子孙能当上狼王的那个梦,最后和当年吃了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我第一遍读《狼王梦》的时候觉得紫岚好残忍,好自私。为了黑仔能当上狼王,不顾蓝魂儿、双毛和媚媚,总是先让黑仔吃好吃的,再去给另外三只狼崽吃。当黑仔被金雕抓走了,她又想把蓝魂儿培养成狼王。当蓝魂儿也死了的时候,她又把目光投向懦弱的双毛。双毛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狼王的一声怒吼又把双毛从小的自卑给唤醒了。双毛被打败了。我看到这里本以为紫岚会死心,可是她又想让媚媚的后代当狼王。紫岚太自私了吧,我想。为了一个狼王的位置把三只小狼的性命都搭上了,一个狼王的位置有那么好吗?狼又不是人,它即使当上狼王也不会给你吃的,双毛打断紫岚的腿,媚媚把紫岚赶出家门……虽说是黑桑的遗愿,但是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不好吗?非要去争什么狼王。第二遍看的时候我似乎有点懂得紫岚的做法了。狼王,统领众狼,在狼群中的地位是最高的。每天都吃得饱,不用挨饿。紫岚是为了小狼们好,才想把它们培养成“超狼”。

我不再觉得紫岚只有残忍了,这是一种及残忍又伟大的母爱。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有出息?以后生活得更好?所以,我祝愿紫岚的梦想能实现,媚媚的子女能当上狼王。

母爱就如那微弱的烛光,照亮我们生命的黎明;母爱如那一泓甘泉,甘甜的泉水滋润我们的心田。古今中外,有多少诗人赞颂母亲,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着一切。狼王梦,这场自私却辉煌的梦。在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为了子女而流下的那独属于母亲的两行眼泪……

成语古今中外:指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泛指时间久远,空间广阔。如:清·梁启超意大利建国三杰传》第五节:“历观古今中外正史小说所记载英雄患难之事,惊心动魄者,不一而足。”又如:翻遍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没有一个国家曾经用这种所谓示威运动而变成了既富且强。——茅盾《子夜》九

成语事与愿违:事实与愿望相反。指原来打算做的事没能做到。如:三国魏·嵇康《幽愤》诗:“事与愿违,遘兹淹留。”又如:不料后来事与愿违,现在这点局面小得很,应酬不开! ——茅盾《子夜》十六

《精忠报国》读后感_1100字

一支笔,刚画完前唐的落雁平沙,又流淌着晚清的寂寥渔歌;一杆桅,刚降下初春的残风淡月,又升起了晚秋的白狄劲风。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宋朝,胡人进攻,朝局动乱,战火纷纭。南下的匈奴不断欺压边境地区,届时,百姓无不流离失所。

另一边,岳飞在朝上急谏增援,而受到秦桧等小人的阻拦,无奈昏君当朝。

岳飞听闻着战报,心如刀绞,眼看百姓一批一批的死去,城池一座一座的丢去,岳飞抗旨跨上了战马,向着烽烟奔去。最终,岳飞打败金军,收复了大片国土,其忠心天地可鉴。此乃忠也!然,数年后,岳飞带领的岳家军屡建战功,秦桧结党密谋准备除去这一势力…结果,将以“莫须有”的罪名施加在了岳飞的头上,忠烈就这么成为了一段过去,一篇历史。

何为忠?此为忠。忠何为?如此为。

岳飞的铁蹄踏遍了山马河川,岳飞的血液抛洒了每一寸疆场,岳飞的信念支撑了他的一生。什么铁蹄——只是为了保护百姓;谁的血液——只是为了彰显祖国的强大;何等信念——只是为了表明内心的忠烈。岳飞是何等的忠:面对敌军的强大攻势,岳飞没有退却,靠着紧紧数万人马,守护这边疆的每一寸土地。小时候,岳飞就立志要做一个精忠报国的人,每日勤学武艺兵法,并被秦母用针在背上生生地刺了“精忠报国”四字。

何为奸?此为奸。奸何为?如此为。

秦桧,为篡掌朝政大权,趋炎附势,结党营私,先后勾结了数位王公大臣,数十甚至百位朝廷官员,其野心赫然可见。然,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朝堂之上,大宋高宗却对此危险浑然不知,认为自己慧眼识珠,找得了国之栋梁。岳飞数次在朝堂之上指明秦桧,却屡遭小人陷害。后,秦桧又因“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的罪名将岳飞革职。最后,因嫉妒岳飞及岳家军的东山再起,启用关系,将岳飞关入了大理寺,用严刑逼供,岳飞死活不认,秦桧又用“莫须有”的罪名在大牢里逼死了岳飞。

忠,是这一路上他用鲜血铺洒而来的;死,是这一路上他用忠掩埋而来的。

一生的过往,一生的奋斗,一生的拼搏,一生的战斗。尽管历史已成过去,尽管岳飞已经死去,但他的魂永远的在历史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名字。我们后人也应承担起爱国的责任,但,随着祖国日益壮大,我们所需做的,不是拿起屠刀打打杀杀,并非一定要征战才叫做爱国。我们所需做的,就是要认认真真的学习,不要因小小的挫折而误入歧途,自暴自弃。我们要好好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情谊;我们要好好保护环境,保护一切花花草草等有生命的生物,不要因利益而逾越了规章制度…

一本书,一段历史,一个英雄,一份感动,一种豪情,一种精神,一种崇拜,一种拥有。

读完了这本书,就像是走完了一段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就像人的一辈子,随着手指慢慢的翻动,一直到结束。想到过往的这一段悲戚,似乎又看到,黄沙弥漫的疆场,有那么一段殇……

成语自暴自弃:自暴自弃[zì bào zì qì],意指自我蹧蹋和自我放弃,本指言行违背仁义。语本《孟子·离娄上》。後用“自暴自弃”指自甘堕落,不求上进。[源]《孟子·离娄上》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典故]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人,受学於子思弟子。提倡王道、重仁义、轻功利、创性善之说,後世尊称为“亚圣”。着有《孟子》七篇,由弟子辑录而成,共十四卷,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在〈离娄〉章中,孟子提到言行背弃仁义的人,就是自己害自己。孟子说:“不值得和自我蹧蹋的人谈论仁义道理,不值得和自我放弃的人一起共事。说话违背礼义的人,是在蹧蹋自己。如果人自身不能心存仁爱,行事以义为准则,那就是自己放弃自己。仁,就像是一间很安全的房子;义,好比是正大的道路。抛弃安全的房子不住,舍弃正大的道路不走的人,真是可悲啊!”後来“自暴自弃”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自甘堕落,不求上进。

成语旁观者清:当事人被碰到的问题搞糊涂了,旁边观看的人却看得很清楚。如:《旧唐书·元行冲传》:“当局称迷,傍观见审。”又如:俗话说:“旁观者清。”这几年姑娘冷眼看着,或有该添减的去处,二奶奶没行到,姑娘竟一添减。——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高老头读后感_1100字

开始阅读《高老头》之前,我已经将语书后的名著导读通读一遍了,也就是说,我对即将要面对的这个故事,已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即使如此,我还是久久不能回神——在合上这本书之后。

纵观全书,令我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书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娜齐和但斐纳,对于爱情,奢华和地位的疯狂追求,那是丝毫不逊于夸父对于太阳的一种渴求。以我如今的年岁,实在难以理解——为何有些女子将爱情置于亲情,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之上。为了满足所谓爱人的需求,不惜放下尊严,榨干亲人。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既得了此种果,必要寻觅彼种因,究竟是什么使得娜齐和但斐纳这种抛弃亲情的光怪陆离的现象发生呢?不过两个因素——家庭和社会。

第一,家庭因素。两姐妹自小丧母,高老头幼时对二人的无限溺爱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父亲的有求必应,物质的极度丰富,自小就让她们培养了极大的虚荣心,财富美貌已经有了,下一步自然就是爱情地位,前者还算“便宜”,八十万法郎的陪嫁造就了雍容华贵的一个伯爵太太和一个男爵太太;后者则让她们赔上了一切——现在和未来。虽说富养女,但我认为越是物质丰富头脑简单的女子,越易被花言巧语的穷小子骗走。啊不对,不一定是穷小子,应该是口腹蜜剑的“王子”,他们所觊觎的不仅仅是美色,更多的是金钱。那么一切就可以解释了,金钱买来的地位、金钱维系的爱情,一旦失去了财富的支柱,就只剩下虚荣、欲望、无情等等丑陋的本性。“父亲”在她们眼中,哪里还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只是金山银山罢了,榨干了,就什么都没了,换言之,“父女”不重要,那只是代名词,金钱才是她们的真正意义上“父亲”。所以对于高老头,我并没有很大的同情,既是他种下彼因,自应由他承受此果。

第二,即是社会因素,这也是一切现象的根本原因。看看巴尔扎克笔下那是怎样的一个巴黎啊!金钱取代了门第,狠心冻结温情。有这样的背景,高老头的女儿们怎能不变的自私势利,冷漠无情?当婚姻变成一场交易,当爱情沦落为一场欺骗,当亲情堕落为一个捞钱的工具,那么这个社会中所困的人们,就变得可悲又可气。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高老头是可怜的,他临终之时让心爱的女儿在自己身边陪伴的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但这一切也皆是他病态的父爱导致的;娜齐和但斐纳是可气的,她们冷酷自私,不顾一手把自己养大的老父亲,只顾自己花钱享受,但她们华贵外表下的心并不曾真正快乐。

与其说这是部冷酷、自私,处处满溢着金钱主义的家庭惨剧,不如说它是当时巴黎社会的一个缩影。

书已经读完了,可思考并未停止。《高老头》中有太多无奈,太多残忍,太多悲剧。寻本溯源,一切的起始点与结束点不过两个字:人性。金钱是挣不完花不尽的,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珍惜眼前所拥有的温暖,而并非单纯地追求华丽。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上演。

成语花言巧语:花言巧语[huā yán qiǎo yǔ],意指形容虚假而动听的言语。语出《朱子语类·卷二〇·论语·学而篇》。[源]《朱子语类·卷二〇·论语·学而篇》或问“巧言令色,鲜矣仁”。曰:“只心在外,便是不仁也。不是别更有仁。”“巧言令色,鲜矣仁!”只争一个为己、为人。且如“动容貌,正颜色”,是合当如此,何害於事。若做这模样务以悦人,则不可。或以巧言为言不诚。曰:“据某所见,巧言即所谓花言巧语。如今世举子弄笔端做文字者,便是。看做这般模样时,其心还在腔子里否?”[典故]《论语》里曾记载孔子的一段话:“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是话说得很动听,脸色装得很和善,可是一点也不诚恳,这不是仁的表现。宋代理学家朱熹在与学生讲解这段话时,解释说:“做任何事都要有诚心,没有诚心便是不仁。说话动听、和颜悦色,本来就应该这样,而且也不害事,但如果为了取悦别人而不诚心的话,那是不可以的。”“巧言”二字有人解释为说话不诚恳,朱熹告诉学生说:“依我之见,巧言是指虚假好听的话,今天有不少读书人舞文弄墨,妙笔生花,但写的尽是些言不及义的文章,就是所谓的巧言,也就是『花言巧语』。”朱熹用“花言巧语”来解释《论语》里的“巧言”二字,後来“花言巧语”就被用来形容虚假而动听的言语。

成语巧言令色:巧言令色[qiǎo yán lìng sè],意指巧,美妙。令,善。“巧言令色”指话说得很动听,脸色装得很和善,可是一点也不诚恳。形容人矫情虚伪。语出《书经·皋陶谟》。[源]《书经·皋陶谟》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禹曰:“吁!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何迁乎有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典故]“巧言令色”的“巧”是美妙之意,“令”则是好的意思,所以“巧言令色”是指话说得很动听,脸色装得很和善,可是一点也不诚恳。《书经·皋陶谟》里有一段记载夏代禹与皋陶间的对话,讨论如何才能成为一个贤明的君王。皋陶认为治理国事最重要的就是知人善任、使百姓安乐。禹也觉得很有道理,但真的要做到实在很难,连身为君王的舜都难以做到。能知人善任,就是有智慧;真能使百姓安乐,就是有仁德。如果真能有智又有德,就不会有人作乱,那舜又何必为驩兜这个恶人烦心?何必驱逐苗族?又何必怕巧言令色的小人呢?文中的“巧言令色”就是指表里不一、虚伪不实的小人,是有德之人所憎恨、避而远之的。所以孔子也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後来“巧言令色”演变为成语,就用来形容人矫情虚伪。

《盲音乐家》读后感_1100字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错。其实眼睛确实是通往心灵的一扇窗户,但却并不是唯一的窗户。

《盲音乐家》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天生盲人彼得如何从因先天缺陷痛苦绝望而到最后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音乐家的故事。这本书里描写的不是催人泪下的勤学苦练——没有不眠不夜练习的辛酸的音乐家生活历程的描写。有的只是令人揪心的关于一个盲人的心理生活历程的故事。

得自幼失明,但是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窗必然会为他打开一扇门——他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也是缤纷多彩的,是五光十色的。他拥有常人所不能及的灵敏的听觉——他能仅靠声音的辨别便把周围的人和环境区分开来,他可以通过某些意识区分白天和黑夜,他甚至可以依靠音乐区分颜色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些本领并不完全是上天赋予的。

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听到的声音越来与纷繁多样,声音之间的跌宕起伏越来越明显,彼得开始感到惶恐和茫然,他感觉到不知所措——因为这些都是他所不了解的,不熟悉的。对于环境的茫然无措和内心对于某种未知的东西的不满足造成了他郁郁寡欢的怏怏不乐的甚至是痛苦的生活状态。他内心的渴望随着成长越加地被放大,他渴望了解生活——了解不同的声音,了解内心所向往的光明……然而渴望的越多他内心的痛苦就愈加深重,他痛恨自己的先天缺陷,他甚至觉得就连街边的盲人乞丐都比自己来得幸福——虽然他是地主的独生子。

读完这本书,我始终觉得使彼得真正痛苦的是他内心对于“光明”的追求与渴望——是他那永远不满足的追求使得他最终得以“复明”。如果没有这前半生的痛苦的追寻和对于光明的探索,那么他就永远都只能生活在黑暗中,只能永远成为一个性格乖张暴戾的像敲钟人一样的庸碌的人。同样是天生的失明,彼得最终成为了伟大的音乐家,而叶戈里却最终只能成为一个终日埋怨生活,沉溺于个人对于光明的幻想中的呆板的敲钟人。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即使起点是一样的人最终也会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

我在设想:如果我也不幸成为了“那些不幸人”的一份子,那么我会怎么办呢?如果我能像彼得一样对于光明的追求永不止步,那么我或许会成功;但是如果我像叶戈里一样对生活只剩下埋怨和失望,那么我将永远失败!

引用《小猫杜威》中的一句话:“生活、爱和希望绝不是那么简单。幸福永远无法预测。你会在最幸福的时刻受到袭击,而且永远猜不透原因。”既然我们不能预测生活中的幸福和不幸,那么就让我们用对幸福充满期待的心灵去活好每一天,要用一种永不满足的追求去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就像彼得最终战胜黑暗迎来光明一样,我们最终也能取得属于自己的光明人生!

成语勤学苦练: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如:秦牧《秘诀》:“他的儿子听后,再不敢妄图侥幸走上捷径,经过真正的勤学苦练,终于也成为书法家。”又如:他经过勤学苦练,终于成为书法家。

成语千变万化:形容变化极多。如:《列子·周穆王》:“乘虚不坠,触实不硋,千变万化,不可穷极。”《史记·贾谊列传》:“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又如:官场中的事,千变万化,那里说得定呢。——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回

高祖本纪读后感_1100字

看《高祖本纪》时有一处令我印象深刻,当陈胜吴广起义的风波席卷到沛县时,萧何曹参都因为怕起义失败,秦军会杀害自己的家庭,而并没有自告奋勇去领导大家,这是刘邦却站了出来,并且和沛县的诸多百姓阐明局势,号召他们共同杀了沛县的官吏起来谋反,从此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投奔他,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股势力。

萧何曹参都是很有才华的人,但是由于关键时刻的畏畏缩缩,所以没有做到刘邦那个地步。但是分析当时的局势,他们的这种做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动荡的局面下,谁也不能预测起义是否会取得胜利。沛县的父老乡亲们面临起义被秦军镇压,不起义被陈胜吴广的军队攻击的危险,估计萧何和曹参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当首领,但是考虑到自己家人的安全问题,于是就顺水推舟的推给了刘邦。刘邦也不是没有家属,并且以多年后刘邦与吕后对于丞相人选的讨论中可以看到刘邦不是一般的聪明,所以说他肯定不是没有想到同样的问题,他估计有两种想法,一种像其他人一样不确定,但是他毅然选择了自己的前途,另外一种就是他对自己具有足够的自信,相信自己终究会会成为不平凡的人,相信自己一定会带领大家走出水深火热。其实这样的一种主动与自信,正是我们生活中好多人所缺少的一种精神品质。

刘邦当初与一群人在夜晚行走,有人向他报告说有一条大蛇挡住了,当别人都建议绕道而走的时候,刘邦却说“壮士只有向前而已,有什么可怕的?”,之后斩杀了白蛇。刘邦绝对不是鲁莽之人,如果没有充分的自信,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他斩杀白蛇,让周围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更加信服。

后来在刘邦带兵打仗的过程中,智者郦食其去为刘邦献计献策。他说:领兵的将军们,经过此地的有很多。我看只有沛公是一位大人物,有仁厚长者的气度。这里他所表达的沛公应该具有两种他所看重的品质,一种是宽厚大义得民心,另外一种我想就是沛公具有充足的自信而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既不是简单而鲁莽的用事,也不是关键时刻的畏畏缩缩,即使是遭遇失败也会依然向前,这也许就是众多有才华的人,张良,萧何,韩信,曹参,陈平,周勃,臣服于他的足下,甘愿听他指挥而少有谋反之心的原因吧。

一个领导者,重要的不在于他自身具有多少特长和才华,而在于自身散发出一种气质,能把这些有才华的人纠集起来,(或许这就是老大说我的领袖气质吧)。自信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以前和我关系最好的老师在上高中之前对我说“其实你各个方面做的都不错,只是缺一点自信”,我当时并没有很在意。今天读完,一边思考一边意识到,如果想成为一个领导者连自己都对自己的想法没有充分的自信,连第一个提出来的勇气都没有,底气都不足,还怎么让别人对你的想法充满信心?具有信心,身上就会像刘邦一样散发出领袖的气质。所以嘛,实现自己的梦想,首先得先从培养自信心开始。

这就是《高祖本纪》带给我的思考。

成语水深火热:水深火热[shuǐ shēn huǒ rè],意指处在深水热火中。比喻处境非常艰困、痛苦。语本《孟子·梁惠王下》。[源]《孟子·梁惠王下》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於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它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典故]战国时燕国内乱,齐国乘机攻打燕国,燕国边防毫不抵抗,结果大败。这时有人劝齐宣王占领燕国,也有人劝他不要占领。齐宣王觉得吞并燕国是天意,但孟子对他说:“这不是天意,而是民心!如果您吞并燕国,燕国人民喜悦快乐,那麽您就吞并它,就像武王伐纣一样。如果您吞并燕国,燕国人民不喜悦快乐,那麽您就不要吞并它,就像文王时,因为纣还有贤臣,所以文王不伐纣一样。今天以万乘大国去征伐另外一个万乘大国,对方人民所以捧着食物、饮水前来迎接,必定是渴盼来军能解救他们於水深火热中。假如来军不但不能解救他们,反而使他们陷入更大的痛苦中,我看他们逃都来不及了,怎麽还会来欢迎来军去占领他们的国家?”後来“水深火热”这句成语,就是从这里演变出来,比喻处境非常艰困、痛苦。

成语顺水推舟:顺水推舟[shùn shuǐ tuī zhōu],意指顺着水流推船。比喻顺应情势行事。语或本《四字经·戊己》。[源]《四字经·戊己》梅花自酌,顺水流舟。春园胡蝶,腐草化萤。云开望月,淡日秋蟾。[典故]“顺水推舟”就是顺着水流的方向推船。这是来自於生活经验的成语。比喻顺应情势行事。唐·释德行《四字经》,其中就有“顺水流舟”的说法,可见这句成语使用得相当早。在《红楼梦·第四回》提到贾府亲戚薛蟠打死了人,贾雨村接办此案,不知是该依国法裁办呢?还是要考虑到贾府的面子?正伤脑筋中,他的属下就建议他说:“小的听见老爷补陞此任系贾府王府之力。此薛蟠即贾府之亲,老爷何不顺水行舟,做个人情,将此案了结,日後也好去见贾王二公。”这里的“顺水行舟”和“顺水推舟”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借着形势力量,让事情发展下去。今日所说的“顺水人情”,也是这个意思。另外在《三侠五义·第四九回》里,说到包公要江樊和黄茂两人去跟踪一只来报讯的乌鸦,结果看到一位大汉和一位女扮男装的女子。黄茂见形迹可疑,出手去抓大汉,反被大汉将膀子给握住,往怀里带,黄茂一见情势不对,只好顺水推舟,趴下了身子。这里的“顺水推舟”也是顺势发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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