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生组,劳动者的工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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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A企业成立于1997年,2004年回生产经营困难,被B企业兼并,2007年12月,因生产调整,B企业决定栽掉一批员工,并同意按照2004年开始的工龄,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但员工却提出需要按照从1997年开始的工龄计算经济补偿,其要求是否合理?

  员工的要求是合理的。要命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和复涵,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企业法人变更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就是说,员工在企业兼并生组前后的工龄,均是连续计算的。

  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行为时,应该进行谨慎的法律尽职调查,了解企业各种劳动用工的现状,并在并购完成之前采取规避办法解决相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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