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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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主旨

本条是关于国徽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国徽的性质

国徽是国家特有的标志和象征,以特定的图案形式来表现,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国徽,形状、图案各不相同。从形状上说,有的呈圆形,有的呈椭圆形,还有的呈盾形。从国徽的图案及其表达的含义来说,有的是本国重要历史事件的剪影和记录;有的反映了本国的地理面貌、自然资源和环境;有的反映了本国的政体、信仰和政治理想;有的表达了民族的自由、解放和独立等。

二、国徽的含义

我国的国徽呈圆形,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中心部分是红地上的金色天安门城楼。城楼正中上方是一颗大的金色五角星;大星下边,以半弧形形状环拱四颗小的金色五角星。在国徽的四周,是由两把金色谷穗组成的正圆形的环。在麦稻杆的交叉点上,是一个圆形齿轮。齿轮的中心交结着红色绶带。绶带向左右绾住麦稻而下垂,把齿轮分成了上下两部分。国徽中以天安门作图案,表明中国人民从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天安门广场是我国“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又是新中国成立时盛大集会时的场所。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正是从“五四”运动开始到1949年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所以天安门图案表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国徽中用齿轮和谷穗环绕周围,表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国徽中的五个五角星取自国旗中的五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因此,国徽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三、国徽的使用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对国徽的使用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对应当悬挂国徽的机构和场所作了规定: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场所包括: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二是对国徽图案的使用作了规定。国家机关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范围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文书、出版物应当印有国徽图案的范围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与国旗、国徽相联系的还有国歌。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现在世界各国一般都有国歌,在举行隆重集会、庆典以及国际交往等仪式时,通常演奏或演唱国歌,以抒发爱国之情。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确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修改颁布宪法的同时,通过了改正国歌歌词的决议。更改国歌歌词,各方面一直有不同意见。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根据许多代表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决议撤销1978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恢复原来的国歌词,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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