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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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内容如下: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主旨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排除条款,是对本条例适用范围的补充规定。

释义和理解

按照本条的规定,有三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可以不执行本条例。第一类是抢险救灾工程。包括为避免水险、火险、地震、台风等灾害。紧急建造起来的临时性工程;第二类是非抢险救灾用的其他临时性建筑。这两类建筑因其具有的时效性、临时性和简易性的特点,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三类是农民自建的两层以下住宅。主要是因为这类住宅量大面广,情况千差万别,目前仍以较简易的居多,要将这类住宅都纳入国家的行政管理之中,目前难以做到,从执法成本考虑,也没有必要。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农民两层以上住宅的建设提出了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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