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中国财政年度内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领导和决策部门以及国家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重要依据。1961年国家经济调整期间提出预算外资金使用要“年初有计划,执行有检查,年终有报告”。1978年11月财政部《关于1978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把国家预算以外的财政收支,特别是预算外企业收支,按规定单独编制决算,并随同各级财政总决算上报。198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规定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包括预决算制度、会计制度和检查制度等。同年财政部试编全国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决算的分类

按预算级次可分总决算、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总决算由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组成;按资金管理部门可分为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和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决算的内容

包括决算文字说明和决算报表。

决算文字说明

运用语言文字对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数字所反映的情况进行的概括性的分析。主要包括:

(1)对编报决算单位户数增减变化的简要说明;

(2)对预算外资金收支指标与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关系的分析;

(3)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结余增减变化情况及其原因的说明;

(4)对预算外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的重点分析;

(5)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特点的分析;

(6)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成效的分析;

(7)对预算外资金收支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措施等。

决算报表

包括预算外资金决算收支科目和决算表格两部分。决算收支科目是对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的科学分类。它的设置原则是:能够正确反映预算外资金收支性质和内容;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财务制度改革要求;与现行的财政机关总会计制度、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国营企业会计制度相接,严格界定预算内外资金界限;便于分析和加强管理,简明适用,相对稳定。决算表格是预算外资金收支指标体系的表现形式。它包括:

(1)决算汇总表,反映全国预算外资金收支概况;

(2)决算表,包括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表、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表;

(3)明细表,反映包括冶金、有色金属等20多个工业部门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状况;

(4)附表,包括高等院校学校基金收支决算表、中小学学杂费和勤工俭学收支决算表、教育费附加收支决算表。

决算编制程序

(1)自上而下布置。每年第三季度,财政部根据国家财政和财务制度的变化,修订下一年度的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科目和表格,并就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的编报口径、时间等以通知形式下发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各部门和各地区在财政部的规定范围内,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并逐级向下布置,直至基层会计核算单位。

(2)自下而上编报。基层会计核算单位接到上级通知后,根据编报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属于中央级决算部分,由国务院各部门逐级汇总后报财政部;属于地方级决算部分,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同级地方财政部门逐级汇总,再报财政部;最后由财政部将中央级决算和地方级决算统一汇编成全国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