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维昂协议

法国承认阿尔及利亚独立的协议。法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共和国临时政府为结束阿尔及利亚战争于1962年3月7~18日在法国埃维昂谈判,3月18日签署法阿协议的“总声明”,即埃维昂协议

协议规定1962年3月19日在阿尔及利亚全境结束军事行动,法国承认阿尔及利亚人民有权行使自决权,成立一个独立和主权的国家,法国承认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为“合法新政治组织”。

协议宣布,在3~6个月内在阿尔及利亚举行公民投票决定是否独立。在此之前的过渡时期,阿尔及利亚的行政管理权移交给临时行政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由双方政府同意的阿尔及利亚人和法国人担任。

法国当局宣布大赦,释放政治犯,允许逃亡国外的阿尔及利亚人返回家园。法国 3年内分批从阿尔及利亚撤出全部军队,但保留米尔斯克比尔(现凯比尔港)的海军基地,租借期15年,并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他基地。

协议中列有法国与阿尔及利亚实行经济和文化合作的方案。法国承担向阿尔及利亚提供为期 3年的经济援助。阿尔及利亚仍留在法郎区内。法国公司则保持它们在阿尔及利亚的石油租借权,而且优先取得新租借地,在阿尔及利亚的欧洲居民得在 3年内选择其国籍。他们的财产、文化和宗教信仰都受到保护。

法国在1962年4月8日举行公民投票,以压倒多数赞成埃维昂协议。同年7月1日,阿尔及利亚人民一致投票赞成国家独立,持续 7年半的阿尔及利亚战争至此结束。结束了法国在阿尔及利亚130余年的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