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算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未以法定程序批准前称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目的是总结一年中财政收支活动的效果和财政管理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在中国,各级财政机关是财政决算的编制机关。按照国家预算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级次,自下而上地逐级汇编各级财政总决算草案。参加组织预算执行、经办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的其他机构编报的年报和决算以及各级财政机关编报的预算外收支决算,也是各级总决算和国家决算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国家决算由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组成。地方决算又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乡(镇)四级。

为了保障决算的质量和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颁布了决算编审办法、决算统一表格和财政机关适用的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年终结算办法。决算编审办法一般包括年终收支清理、审查重点以及对决算问题的处理原则意见。决算统一表格按照预算财务系统划分,可分为财政总决算表格、单位决算表格和财务决算表格三种,此外还有财政总决算的附属表格,包括税收年报、国库年报等。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办法,主要是对需要在两级财政之间单独结算的各类事项的处理方式及计算公式等。

中国的决算内容包括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报表和国家决算说明书两大部分。收支情况报表主要包括决算收支总表,决算收入明细表、决算支出明细表等。决算说明书要求说明:

(1)收支平衡状况及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

(2)预算变动情况;

(3)一年来贯彻执行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等。

在决算编制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决算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同时,各级审计机关也在一定范围内对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决算编成后,财政部报送国务院审查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