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胆碱的用法与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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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胆碱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以下用量均以氯化琥珀胆碱计。

·静脉注射

1.气管插管:1-1.5mg/kg,最高2mg/kg,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浓度为10mg/ml。

2.电休克时肌强直:10-30mg即能防治,但应备有人工通气装备。

·肌内注射:气管插管:深部肌内注射,一次量不可超过150mg。余参考静脉注射项。

·静脉滴注 维持肌松:一次150-300mg,溶于5%-10%葡萄糖注射液(或与1%盐酸普鲁卡因混合液)500ml中使用。

儿童

常规剂量

·静脉注射:气管插管:1-1.5mg/kg,最高2mg/kg,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浓度为10mg/ml。一次量不可超过150mg。

·肌内注射:气管插管:深部肌内注射,一次量不可超过150mg。余参考静脉注射项。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

·静脉给药

1.试验剂量:怀疑有非典型血浆假胆碱酯酶活性的患者,先用5-10mg的试验剂量以确定患者的敏感性。假胆碱酯酶异常低的患者将产生充足的神经肌肉松弛足以进行气管内插管。

2.外科手术:(1)短时手术:一般成人剂量为琥珀胆碱0.6mg/kg(范围是0.3-1.1mg/kg),静脉给药时间为10-30秒。根据临床反应,必要时可以重复给药。(2)长时手术:可持续静脉滴入以维持长时间的手术操作,剂量可以根据手术持续时间进行调整。通常,1-2mg/ml的药液,以平均2.5-4.3mg/min的速度滴入(范围为0.5-10mg/min)。静脉内间断注射也能延长肌肉松弛时间。一般起始剂量为0.3-1.1mg/kg,维持肌松的剂量为0.04-0.07mg/kg。

3.电抽搐治疗:用于与电抽搐治疗有关的肌肉收缩调节,0.5-0.75mg/kg或一次15-50mg。

·肌内注射:剂量为3-4mg/kg(总量不超过150mg),一般用于找不到合适的静脉注射部位者。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严重肝病或肝硬化的患者,用量应有所减少。

透析时剂量

血液透析时,不必调整剂量。

·其它疾病时剂量

1.肺癌、严重脱水、甲状腺疾病、严重贫血、急性感染、胶原病、营养不良:应该减少剂量。

2.重症肌无力:剂量为0.5mg/kg时,患者会对本药产生抵抗作用,但当剂量增加为1mg/kg时,这种抵抗作用就消失了。后者的起效时间从54-183秒不等。两种剂量都会出现早期的Ⅱ度传导阻滞现象。

儿童

常规剂量

·静脉注射:婴儿按体重计算的剂量应比成人更大,才能达到相似的肌松作用。婴儿1mg/kg的剂量约相当于成人0.5mg/kg的剂量。一般婴幼儿静脉使用的剂量为2mg/kg。年龄稍大的儿童和青少年,剂量应下降到1mg/kg。预先给予阿托品可以降低心动过缓的发生率。持续静脉滴注不推荐用于新生儿和儿童,因为有发生恶性高热的危险。

·肌内注射:若找不到合适的静脉给药部位,可以肌内注射,剂量为3-4mg/kg(总剂量不超过150mg)。但肌内注射很少使用。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严重肝病或肝硬化的患者,应有所减量。

·其它疾病时剂量

肺癌、严重脱水、甲状腺疾病、严重贫血、急性感染、胶原病或营养不良:应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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