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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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因此,私自录音不能作为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我们查处案件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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