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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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的理解。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内容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主旨

本条是关于打破封锁与垄断,指引行业发展方向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关于第一款。这里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彼此相对而言的,分别表示社会中的群体与个体。“封锁”通常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有偿服务,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封锁”是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其他地区的经营者到本地区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垄断”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以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 品或者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有偿服务。本条所说的任何单位,既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一个很好的警示。任何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的活动,都是对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的障碍,应当依法予以防范和打击。

关于第二款。行业发展实践表明,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不仅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优质服务。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是引导企业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资产存量的质量和优化配置,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创立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真正把企业“做强”,从而拉动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专业化经营,就是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专长,在某一车种、车型或某一项目上组织专业化作业,为用户提供高效、及时、方便的服务。专业化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效能,减少配件储备,加速技工培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维修质量。

连锁经营一般是指经营同一类商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的若干经济组织,在一定的制度体系下以特定的形式组成联合体开展的协作经营活动。发展连锁经营,有利于发展大流通,带动大生产;有利于优化流通业态结构,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市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向用户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方便快捷的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经营行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净化市场环境;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连锁经营由于其独具的经营特点,越来越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所看重,将成为机动车维修行业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成为现阶段行业发展的一项政策。《道路运输条例》没有对连锁经营作出规定,《规定》立法时,从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出发,确立了新思路,对于连锁经营作出相应规定,没有违背上位法有关行政许可的基本规定,是立法上的创新。在行政许可方面,给予连锁经营者简化手续与缩短时限两个方面的优惠,必将有利于推进机动车维修经营结构调整,促进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的发展。

安全、环保、节能是机动车维修的三大主题。如果说人们首先从速度上看出车辆安全的重要性,再由环境污染认识到环保的迫切性,那么,现在则应当同时承认节能的必要性。

能源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能源利用和节约也已经引起国家及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有关部门发表《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大了节能工作力度。交通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做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交通行业的重大决策,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充分认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交通行业资源节约工作。众所周知,机动车的运行要消耗燃油,目前,机动车已成为石油的消耗大户。2000年,我国机动车消耗的石油为6560万吨,约占全国石油消耗总量的1/3。随着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机动车用能增长会明显加快,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机动车燃油需求将分别为1.38亿吨和2.56亿吨,为当年全国石油需求总量的43%和57%。加强机动车的维修,确保机动车技术状况良好是降低机动车燃料消耗的技术措施之一。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机动车维修行业必须注重车辆的维修质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交通行业尽到应尽的义务。

关于第三款。不解体检测与诊断技术是在人工经验判断的基础上,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而来的。它是在车辆或总成不解体的情况下,利用测试仪器或检测设备测验其性能参数或工作过程曲线(或波形)等来分析、判断车辆或总成的技术状况的方法。这是机动车维修行业技术进步的具体体现,是现代机动车维修生产的需要和要求。因为,随着机动车技术含量不断提高,机动车维修的概念、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机动车修理业务中,维护和专项修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大拆大卸的时代已经过去,经验修理方法也已被越来越先进的修理方法所取代。随着先进技术装备在车辆上广泛使用,必须借助先进的诊断设备才能判断车辆故障所在,也必须通过先进的检测设备才能确定车辆是否修好。推广应用不解体检测与诊断技术,一是检测迅捷,结论准确;二是加快维修速度,减少维修费用,提高维修质量;三是适用于各类维修企业的不同维修作业;四是便于车辆运用原始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促进维修制度改革和维修技术进步,因而是机动车维修行业技术发展的方向。

关于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可以提高管理和行业运行效率,可以完善市场动态监管手段,可以为相关各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也可以有效监管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目前,一些地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实现了计算机联网,许多维修企业也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目前需要做的是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交换的标准化。基于上述目的,《规定》提出推进信息化建设,正符合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动态监管和服务功能的需要。

关于推进机动车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建设。维修行业管理的长远目标是引导建立能力充分、市场完善、组织协调、服务优质、安全高效、清洁环保的机动车维修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机动车维修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维修需求。推进机动车救援、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正是满足维修需求的重要保障。

机动车维修救援是维修企业受理用户电话求助、技术咨询,在抛锚地现场排除车辆故障,解救用户对于汽车易损配件或油品燃眉之急,帮助用户将车辆拖离现场等一系列活动的新型业务。机动车维修救援是机动车辆迅猛增长、道路运输蓬勃发展,大量非职业驾驶员与低驾龄驾驶员开车上路条件下的一种社会需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机动车维修救援正在展现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对完善机动车维修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半径,而且对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水平,增强机动车维修保障能力,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因而成为行业发展的引导方向。《规定》从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角度出发,从方便于车辆,服务于社会的方面人手,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工作的开展,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对机动车维修服务的需求。

机动车维修救援具有公益性。从增强服务意识的角度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专业化、网络化的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体系,是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全国机动车救援网络建设和管理的初步设想是施行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律、行业监管的基本策略,实行统一救援服务电话,统一救援服务标准和管理规则,统一信息交换数据接口,统一救援企业、人员和车辆外部标识。机动车维修救援应当恪守“立足本行业,服务全社会”的服务宗旨,讲究诚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健全市场运作、统一规范、协调运转、快速畅通、有求必救、自主经营的救援机制,做到收费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认真开展24小时全天候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周到、满意的服务。机动车维修救援组织还要在服务中加强学习,逐步地充实、完善、提高自己,适时总结经验,不断地提高救援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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