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中国一所以广播、电视、函授为教学手段的新型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是1960年3月8日创立的北京电视大学。其后, 上海、沈阳、长春、哈尔滨、广州相继办起了电视大学。北京电视大学从1960~1966年共培养出8000多名毕业生和50万多人次的单科结业生。这些学生大多数已成为工农业和文教事业方面的有用人才。1966年以后“文化大革命”期间,电视大学中断招生。1979年2月6 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正式开学。截至1983年共招收4 届学生93.5万人(1981年未招生)。1982年暑期已有第一届毕业生 78031人和147856名单科结业生。1983年又毕业结业23万多人。1983—1984学年有注册学生47.9万多人。开设的课程和专业门类,从开办时的 2个专业18门课,已增加到 5个专业50门课。1983年增开经济类8 个专业,70门课程。

学校由教育部、广播电视部直接领导。教学方面由教育部负责,演播技术方面由广播电视部负责。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同时建立了28所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学, 600多个地(市)电大分校(工作站), 14000多个基层单位的电大教学班。教学节目通过邮电部的微波系统传输给各地的电视台和电视转播台转播,供全国电大学生和自由收看者收看。在中国960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广播电视高等教育网。

电视大学实行多级办学,即:中央电大,各省、市、自治区电大,各地、市分校(工作站)和基层单位分别举办的教学班。各级电大由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人力、财力、物力由当地政府和办学单位解决。

广播电视大学以学生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水平为培养目标。学校采取学分制。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学满规定的学分,由转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的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学发给毕业证书。自学电视大学课程的人,愿意参加电大考试者,经由所在地区广播电视大学指定机构的批准,可到指定的电大考场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持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相当于高等专科学校毕业。

中央电视台录播“农业科技知识讲座”

电视大学的招生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学校教师、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城乡知识青年。

电视大学的师资按教育部规定,全科按50∶ 1,单科按100∶1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教师。1983—1984学年,全国电视大学有专职教师11475人,兼任教师25237人。

目前电大学生的实验课多数是借普通大学、科研单位、中等学校的实验设备进行的,少数电大分校因陋就简地建立了实验室。为了加快高等成人教育发展的步伐,各级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计划逐步地在电大分校建立中心实验室。

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根据教育部、原国家劳动总局的规定,各单位按自己的培训计划招收的脱产学习的职工学生,仍照发工资,并享受公费医疗等生活福利待遇。持有毕业证书者,享受大学专科的工资待遇。毕业生原来是在职职工的,由本单位根据需要和其所学专长适当安排。非在职人员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由自己担负,他们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各地劳动部门根据需要,择优录用。录用后的工资待遇,可参照大学专科毕业的工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