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的一个业务性专门机构,简称UNEP。它是根据联合国大会1972年12月15日第 2997(XXVII)号决议,于1973年1月成立的,总部临时设在瑞士日内瓦,同年10月迁至肯尼亚首都内罗毕

鉴于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危及人类的生存和经济发展,联合国设立了四个相互关联的机构:环境规划理事会,环境基金,环境协调委员会和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秘书处),来协调各国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规划理事会由58个成员国组成。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按照地域分配的原则选出,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理事会是环境问题国际合作的政府间机构,每年举行会议一次,并通过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工作。理事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联合国大会和经社理事会关于环境问题的各项决议;促进各国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为实行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项环境计划提供政策指导;审查关于世界环境状况的定期报告,提醒各国政府重视环境问题;促进各国科学家对环境情报的搜集和交流;审查环境政策对各国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审议并批准由环境基金资助的各项环境保护计划项目。

环境基金是国际环境活动的主要经费,其来源为各国政府的捐款。基金用来支付联合国机构从事环境活动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经费。联合国系统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也可以接受基金的资助来完成某些项目,但基金不包揽所有国际各项环境保护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第一个中期计划(1973~1977年)捐款额为10700万美元,第二个中期计划(1978~1981年)捐款额约为 15000万美元。第三个中期计划(1982~1983年)捐款指标为 12000万美元。

环境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联合国各机构和有关组织之间关于环境的各项活动,现已精简撤销。

组织和任务

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秘书处)作为环境规划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联合国在环境方面的日常事务,并作为国际环境活动的中心,促进和协调联合国内外的环境保护工作。它的行政首长称为执行主任,是联合国的一位当然的副秘书长,由联合国秘书长提名并经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第一任执行主任是加拿大莫里斯·弗·斯特朗;第二任执行主任是埃及的穆斯塔法·凯·托尔巴,到1980年底任期满时,连选连任。

UNEP的组织系统为:执行主任办事处由执行主任、副执行主任及其顾问组成。下设非洲、西亚、亚太、拉美四个区域代表处和纽约、日内瓦两个联络办公室,一个驻巴黎工业办公室,两个实务性机构:规划局和基金管理局。规划局下设地球物理和全球污染及健康方案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方案处,经济和社会规划方案处,方案协调室,图书馆;基金管理局下设基金政策、资源和评价处,基金方案处,基金管理处,通讯联络处。

UNEP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规划理事会的各项决定;根据理事会的政策指导,提出联合国环境活动的中期和长期规划,制订、执行和协调各项环境方案的活动计划;向理事会提出审议的事项以及有关环境的报告;管理环境基金;就环境规划向联合国系统内的各政府间机构提供咨询意见等。

主要活动

UNEP的活动内容主要有:

(1)环境评价,具体工作部门有: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国际环境资料源查询系统、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登记处、人类基本需要和外限评价工作队;

(2)优先考虑的环境问题,有人类居住区和卫生、大地生态系统、环境与发展、海洋、能源和自然灾害;

(3)支持性措施,包括环境教育和训练、新闻报道和技术援助;

(4)环境管理和环境法沙漠化是当前世界上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所以经过UNEP的筹备,于1977年召开了联合国沙漠化会议,在UNEP内设立了防止沙漠化的工作部门。人类居住区问题一直是UNEP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已设立了同UNEP平行的机构──联合国人类居住委员会和人类居住中心,总部也设在内罗毕。

UNEP和有关机构经常举办同环境有关的各种专业会议。UNEP同其他国际组织一起,签署了《环境政策和经济发展程序的原则宣言》,发表了《关于环境与发展、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联合声明》,发布了《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召开了资源、环境、人口和发展之间相互关系的学术讨论会。这些活动所提出的方针、原则、政策、措施和建设性意见,促使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把环境保护问题纳入发展规划,特别是纳入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的“国际发展战略”。UNEP还举办各种环境考察、训练活动,编辑出版《独一无二的地球》、《环境》、《工业与环境》等期刊和出版各种重要书籍、专题报告和资料。

同中国的关系

中国是环境规划理事会的理事国。1976年,中国设立了常驻UNEP代表处。1977年参加了国际环境资料源查询系统,1978年、1979年先后参加了全球监测系统和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登记处。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