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长春新碱的给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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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长春新碱的给药说明

1.本药对光敏感,给药时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2.不能用于肌内注射、皮下注射或鞘内注射,宜采取静脉冲入给药。如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以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局部,温湿敷或冷敷,如皮肤发生破溃则按溃疡常规方法处理。

3.药液一旦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然后给予地塞米松眼膏。

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本药不良反应,当出现严重四肢麻木、膝反射消失、麻痹性肠梗阻、腹部绞痛、心动过速、脑神经麻痹、白细胞过低、肝功能损害时,应停药或减量,并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5.使用本药时进行脊髓放疗可加重本药所致的神经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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