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80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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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 有期徒刑刑期,从裁定 减刑之日起计算。[解释]本条是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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