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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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改革,说到底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离开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这些旗帜鲜明的论断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人民民主问题上的清醒认识、坚定立场。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并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发展人民民主最关键的就是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些都在制度上保证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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