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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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主旨

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消除的义务。

释义和理解

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因各种情况发生故障和异常情况,不及时消除,可能就会引发事故。如锅炉出现超温、超压、低水位等异常现象,如不及时消除,就会引起爆炸;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出现故障,如不及时处理,往往在有人乘坐或作业,引发人身伤亡。使用单位对此必须进行认真的处理,应该停止运行的必须停止运行,不能带病运行,冒险作业,并且要安排进行认真的检查,必要时安排检验、检测。待故障、异常现象消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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