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后备基金

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收入中用于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等特殊需要的基金。又称社会保险基金。它是防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断和保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积累基金的组成部分。在实物形态上,既包括各种器材和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又包括粮食和其他主要日用消费品的储备。此外还包括价值形态的财政储备。

社会后备基金在积累基金中所占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其重要性却不能忽视。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也要预防自然灾害如水、旱、巨风、地震等的袭击,并且还存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性。当这些意外事件降临时,为了减少劳动人民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并保证能应付天灾和能在同外敌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必须建立后备基金。此外,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也难以完全避免不平衡现象出现。如固定资产的更新,数量的多少逐年不同。如果在某一年数量很大,下一年就会很小。在前一种场合,就可能发生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的供给和需要之间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社会后备基金来补充。马克思曾把这种后备说成是“社会对它本身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的控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27页)。物资储备应留多少,必须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现有的储备的状况和生产能力来确定,以及部分地根据概率论来确定。如果后备过多,用于当前扩大再生产的物资就相应减少,同时会形成物资和资金的积压,影响扩大再生产的速度。后备过少,则不能满足客观的需要,不能应付意外事件和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在中国,社会后备基金包括全国性的后备、地方性的后备和生产单位的后备。它们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形成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基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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