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是怎样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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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卫星按其运行轨道离地面高度依次有低轨卫星、中轨卫星、高轨卫星和静止轨道卫星4种。由于静止轨道卫星对地覆盖面积最大,地球站跟踪卫星最简单,所以,大多数通信卫星为静止轨道通信卫星。目前主要使用的卫星通信业务有以下5种:①用于固定的地球站进行卫星通信的卫星固定通信业务;②用于移动的地球站进行卫星通信的卫星移动通信业务;③一般公众用小型天线地球站(接收装置)直接接收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卫星广播业务;④用于气象、海洋、资源、减灾等领域的卫星地球探测业务;⑤在军事和民用应用日益广泛的卫星定位导航业务。
卫星通信以覆盖面积大、通信距离远、传输容量大、通信质量好、组网灵活快速以及费用与通信距离无关等优点已成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信息时代的通信中具有地面通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代两颗通信卫星分别于1984年4月8日和1986年2月1日发射成功,以后又陆续成功发射了“亚洲”、“亚太”、“中星”、“中卫”和“鑫诺”等多颗通信卫星。至今,我国有在轨对地静止卫星17颗、非对地静止卫星6颗,共有179个卫星通信网在运行,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满足各种业务需要的卫星通信网和较大规模的卫星广播电视传输网。
进入21世纪,随着信息全球化以及互联网、数字多媒体通信需求和信息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长,通信系统正朝着宽带化、个体化、移动化和无缝隙覆盖方向发展。卫星通信系统所具有的独特的大面积覆盖及无缝隙覆盖能力、特有的广播和多播优势、不受地理条件限制的快速灵活性与普遍服务能力、大区域的可搬移性和移动接收能力、广域互联网连接能力,使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卫星通信仍要继续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