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组织或人员在我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组织或人员经过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首先,外国组织或人员须提出设台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必须包括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情况,填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表》,必要时补充提供其他资料。外国领导人访华、各国驻中国使领馆、各国际组织驻中国外交代表机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需事先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境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含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等外籍用户、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根据审批权限,向国家或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领取电台执照,方可在我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