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试点工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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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试点工程分两批进行建设,第一批试点选择在华北、天津、河南等网省电力公司开展,第二批试点确定在北京、山东、山西等网省电力公司开展。

  试点内容根据用户类别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的试点对象是国家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用户中尚未纳入“大用户负荷管理系统”的101万户;第二部分的试点对象是低压用户,具体是在每个网省电力公司所辖地区选择一个地(市)(直辖市选择一个区)做试点,每个试点市(区)根据用户规模安排5万~10万户(或3万~5万户)作为试点对象。

  建设内容:制定采集系统技术方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编制采集系统试点建设方案,建设采集系统主站,统一开发并应用采集系统主站软件,完善软件功能;组织设备入网检测和招标采购;建设10kV配电台区的光纤通信网络,对低压配电网的馈线、楼宇进户线、计量表箱进行适应性改造,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部署组织采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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