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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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的特点

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社会保险关系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它只能产生于社会保险过程之中,亦即只有在发展社会保险事业的过程中所引发的社会关系,才能形成社会保险关系;

二是社会保险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即一方是政府,另一方为劳动者

三是社会保险关系主要表现为社会权利与社会义务的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一般由法律确定,不能由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与者自由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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