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条款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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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条款的评析

加权平均条款规定,调整后的转换价格应是初始转换价格和新增发行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与完全棘轮条款不同,加权平均条款下的转换价格会随着新增发行规模的大小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新增发行规模越大,转换价格调整就越大;反之则相反。而且,在加权平均条款下,调整后的转换价格高度地依赖于初始转换价格的高低。这两个特点从理论上看都缺乏基本的合理性:一是初始投资经济稀释的风险早在初始投资定价之初已经埋下,与后续新增发行的规模并不相关;二是初始转换价格与调整后的转换价格毫无干系,因为在信息壁垒的作用下,初始转换价格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定价。因此,加权平均条款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在实务操作上,加权平均条款却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应用。

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加权平均条款的合理之处:由于引发初始投资价值下降的原因纷繁复杂,导致本应由企业家来承担的那部分损失比例难以确定,因而加权平均条款的使用虽然不是最准确的,但可能成为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双方都能接受的最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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