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基金分红和基金拆分这两种方式对个人所得税方面来讲没有任何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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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不是

  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对于个人取得的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收入以及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的价差收入都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基金分红和基金拆分这两种方式对个人投资者没有任何影响。

  但是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如果采取基金拆分的方式,在拆分之后的基金净值的增长将作为企业的价差收益,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采取基金分红的方式,则在分红阶段机构投资者所取得的分红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那么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投资开放式基金方案就可以选择在基金大比例分红接近面值的阶段实施赎回,尽可能多地获取分红收益而不是价差收益。

  因此总体来看,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基金分红比基金拆分在税收上对它们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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